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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发展战略报告(2001年第三期)
栏目名称:历史回顾
日期:2001年03月25日

“九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


“九五”的改革贯穿该时期的各个阶段,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难以全面阐述,其中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改革主要是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改革是各项改革的中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五大关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全面认识公有制的含义等论述,实现了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上的突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九五”期间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有步骤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坚持将改革与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
1999年,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专门讨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决定。
经艰苦努力,“九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表现在:
--政企分开迈出新步伐。中央党政机关与所管理的530个企业实现了脱钩;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6380多个经营性企业也已全部移交给地方。
--对重点行业与重点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纺织行业“压绽”,煤矿企业下放与关闭、石化石油与冶金行业重组等取得重要进展。一大批国有企业被关闭破产,资产超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不断涌现。
--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探索新的国有企业监管方式。国务院任命的稽查特派员分别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进行监管,以后监管范围不断扩大,这是实现政企分开的重大举措,是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制度的重要改革。
--1999年,债转股正式启动,到2000年底,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国有银行收购不良资产近14000亿元,实现“债转股”签约的国有企业587家,金额3400亿元。
--国有企业规模得到压缩,但效益提高,控制力增强。“九五”后两年,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多数行业、多数地区出现了扭亏增盈的良好态势,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脱困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二、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九五”期间,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特别是针对亚洲各国出现的金融危机,1997年11月中央召开了金融工作会议,会议针对金融体制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要求,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秩序比较混乱,乱办金融、违规经营等问题,强调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深化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金融法制和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会议强调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强化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体系。坚持依法治理金融,大力整章建制,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规活动,把一切金融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次会议以后,金融体制改革力度空前加大,主要有:
--改革中央银行体制及内部运行机制,使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得到加强。包括改革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恢复了存款准备金清算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职能;理顺利率体系,使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迈进;改革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对干部实行垂直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在组织上和制度了强化了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成立了九个跨省区市的分行,增强了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增强了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统一性和效能。
--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实行商业化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实行自主审查贷款,取消贷款规模;增加国家资本金,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改进金融资产分类方法,将贷款按风险进行管理;国家还大力整顿资不抵债的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包括坚决关闭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过差、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海南发展银行、广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中国新技术投资公司等,使金融秩序趋于好转。
--规范和加强证券监管。成立中国证监会,推出证券投资基金,出台《证券法》,制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公约》和《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加强了行业自律。证券业得以健康发展,有力支持了经济建设。
--改革和规范保险市场。包括成立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颁布实施《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实行寿险与财险分开经营,坚决禁止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规范了保险市场的秩序。保险市场迅速扩大,增强了企业和居民抗风险能力。
--采取积极的金融政策。包括:取消贷款规模的限额控制,使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贷款自主权;多次大幅度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刺激消费;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调整信贷政策,优化信贷结构;调整再贷款政策等,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增长。
三、财税改革成效明显
“九五”期间,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果断出台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决策。在增加收入、完善支出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有:
--全面调整税制和改革征管体制。“九五”期间,我国下调了关税税率,使中国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调整了保险税率,提高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个人储蓄存款恢复征税,调整了流转税制,建立了以增殖税为主体、消费税与营业税为辅的流转税制调节体系,强化了税收功能;归并和统一了所得税制;积极进行费改税的改革,规范了税收体制;改革了税收征管体制,以统一税收,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原则,明确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税种及征收管理权限,实行中央税与地方税分开征收、两条线垂直管理的体制,有力地配合了分税制体制的实施。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针对“九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下岗职工增多的新情况,国家财政加大支出力度,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的及时、足额发放;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和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体现产业政策,对市场缺陷实施调整,以财政政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幅度减少财政对营利性、经营性领域的投入,大力压缩财政直接用于企业的投资,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来;改革了国债发行方式,实现了国债发行市场化。

四、外贸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九五”期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是改革开放20多年中所少见的。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不期而发,我国与发生危机国家的贸易大幅下挫,与此同时,金融危机还使这些国家的货币大幅贬值,出口商品因此而增强了竞争力,在世界其它市场上对我国商品形成了更大的竞争压力。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国政府沉着应对,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际通行规则,加快外贸体制配套改革。主要有:
--中国做出了“人民币不贬值”的郑重承诺,为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中央“千方百计扩大出口”的部署,全国上下全力以赴,顽强拚搏,使我国的对外贸易顶住了压力,仍然保持不断增长的良好势头。积极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提高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中心城市设立分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国债公开市场业务,1997年7月1 日起,把外资企业纳入银行结汇售汇集团体系,允许外资银行办理外资企业的结汇售汇业务,实际上是对外资银行开放这一部分的人民币业务。
--大幅度减少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和统一联合经营管理的出口商品品种,并在配额分配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了各类配额的使用率。国家对国有大中型生产型企业、商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进出口经营权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历史性地放开了私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国家先后数次调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使平均出口退税率提高到近15%左右。国家对大部分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实行出口零税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外贸出口。国家三次大幅度降低关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也大大削减。这些措施都大大支持和促进了外贸事业的发展,使我国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粮食是国家的战略物资,是关系全局稳定的重要因素。自1978年以来,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经过多次局部性改革。1995年以后,我国连续三年获得的粮食大丰收,但粮食流动体制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暴露。如:国有粮食企业机制转换严重滞后,经营效益滑坡,财务挂帐剧增;政企不分,冗员膨胀,管理粗放;中央和地方粮食管理体制事权不分,既削弱了中央宏观调控,又抑制了地方积极性;粮食市场体系不健全,粮食价格机制不完善,市场信息不灵通等。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粮食连年丰收,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的情况,在1998年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列为我国各项改革之首。确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坚持“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敝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购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营和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
按照上述目标,国务院下达了一系列深化粮改的重要文件,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通报查处了一批违反粮改政策的案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粮改工作,到第一线解决改革中的问题;粮食企业全面进行了整顿,端正了经营方向和经营方针,分流了一大批富余人员。经过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粮农、国有粮食企业、消费者、粮食经营者等多方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大体呈升势,粮食企业主附营分离步伐加快,管理加强,效益提高;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中央粮库建设进度加快。2000年,国家粮食局成立,从组织上保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成果。
六、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我国住房制度长期实行的是福利制、供给制、分配制。从“七五”开始,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步伐加快。1993年八届一次会上提出要大力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4年7月国务院做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要求。1998年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坚持“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的基本原则。“九五”期间,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快车道,主要表现在:
--改革住房分配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商品化,使住房作为消费品直接进入市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最终形成以个人产权为主的住房产权结构。1996年起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这是我国住房制度发展史上的重大转折点。到2000年底,70%的可出售公有住房已向居民出售,商品住房的供应已占城镇住房供应的40%。
--改革住房供应制度。加快发展住房金融,商业银行优先发放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贷款,积极向个人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确定了住房投资由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加快建立住房供应新体系、满足住房实物分配停止后的个人购房需求、平抑商品房价格以及扩大住房的有效需求。
--改革住房流通体制。建立完善和规范的住房市场,扩大住房贷款发放范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积极开发住房二级和三级市场,保证住房商品自由、顺畅的流通,实现住房商品的合理分配。
--改革住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七、政府机构改革取得明显突破
机构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举世瞩目。机构改革又是一场革命,不可能没有阻力和风险。但是改革势在必行,不改革没有出路。因此,政府决心抓住机遇,坚定不移地把这场改革进行到底。
1998年3月举行的全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此为标志,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这次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从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会议起,各部门实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从国务院办公厅开始,到各部委和直属机构,改革迅速展开。至年底,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基本完成。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国务院组成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金融机构等82个单位领导班子的组建和调整,涉及领导干部515名。其中,留任的占36.1%,新任职的占48.2%,安排做其它工作和到龄免职的占15.7%。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少到29个,机关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2万人减少为1.67万人。其中,宏观调控部门减少45%,专业经济部门减少50%以上,委管的几个专业局,平均减少70%左右。改革初步解决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强化了干部能上能下、激励竞争的机制,加大了干部交流的力度,改善了机关人员的结构。
1998年进行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幅度最大,行动最为迅速的一次。这一改革的成功,为国企改革攻坚创造了关键性条件,同时也为我国健全与完善宏观经济间接调控机制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九五”期间,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主要有:
--加快社会保障立法。“九五”期间,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范围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等方面,几乎涵盖了社会保险的各个领域;内容包括制度的建立、费用的征缴、项目的管理等诸多方面。
--确立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原则和运作方式。如在养老保险改革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险改革涉及医、患、商(药店)三个方面,十分复杂。在“八五”期间试点的基础上,1996年至1998年进行了大病统筹的改革试点,1999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到年底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2000年开始进行将医院分成保障型和商业型两类的医院体制改革,使医疗体制改革向更深的层次推进。
--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九五”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务院的统一布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尽可能地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养老保险为例,到2000年底,覆盖了10367万职工和3173万离退休人员,分别比1995年增加1629万和932万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疏通资金筹集渠道。“九五”期间,遵循国家、集体、个人合理承担的原则,以多种手段坚决清理拖欠保险金的问题,使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基本进入了一个正常的轨道,形成了资金筹集、管理、支出、积累的良性机制。
--促进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九五”期间,国家在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如:1998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成立,统管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以及卫生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政府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同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1998年底以前要实行省级统筹,同年8月底以前行业统筹要移交地方。1999年开始,国务院又发文要求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要逐渐交由街道管理。这些措施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从制度上保证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改革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九五”时期改革的成就充分展示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驾驭宏观全局,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带领全国人民开拓前进的高超领导艺术。改革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需要认真总结回顾。
“九五”时期,我们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改革的任务并没有完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进一步完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还有待解决。
我们相信,在新的世纪,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继续高扬改革的主旋律,为中国经济的新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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