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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十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日期:2002年11月25日

外资投资内地项目今后将不再获固定回报保证



  国务院发出通知,今后内地任何单位,不可以再保证外方投资有固定回报。贸易发展局在《中小企业快讯》中指,就外商在内地投资的“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的项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有关方面,最迟要于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修改有关项目的合约;今后任何内地单位不得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也不得以吸引外资的名义,变相对外借贷,违者所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一律无效,同时更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路透社》引述国务院一名官员说,新规例旨在令内地法规,达到国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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