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九期) |
栏目名称:学者建议 |
日期:2002年09月25日 |
樊纲:民营金融有助提升配置效率
发展民营金融、完善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业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这是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日前在上海财经大学演讲时就当前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方向所做的诠释。
樊纲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一直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金融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占70%产值的民营企业只用到了30%的金融资产,这期间便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资源中空和融资中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为控制金融风险,纷纷收缩战线,集中力量争夺数量有限的大客户,众多基层网点往往只剩下吸储的功能,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较高的存贷差。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由于缺乏信用记录而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发展受到诸多限制。对于这种局面的形成,樊纲认为主要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难以获得有关中小企业信用的信息,导致其贷款交易成本过高所致。
樊纲提出,通过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的地区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组建地方中小银行,将有望解决金融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他认为,民营金融机构占据天时地利,其地缘优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有效控制金融风险。同时,民营金融的发展还能促进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记录,不断提升其融资能力,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樊纲认为,和我国其他行业的民营企业一样,民营金融机构具有极大的活力和增长潜力。对于资本市场对民营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他特别强调,民营金融完全有可能通过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兼并收购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实现自身的快速成长。
在提到发展民营金融可能诱发的金融风险时,樊纲指出,目前民营金融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欠缺。完善金融监管和发展民营金融应当配套进行。通过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充分利用民营资本的产权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全可以实现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樊纲又进一步指出,加强对民营金融的监管不等于政府直接控制民营金融,否则,民营金融自身的优势便会消失殆尽。
樊纲还就混业经营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混业经营具有其自身的优势,但在我国推行还为时尚早。他指出,美国的分业经营从1933年一直持续到1999年,用了66年来不断完善银行、证券等各个金融领域内的行业监管,最终才完成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即使如此,还仍然不能避免安然丑闻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国金融业各领域内的监管还有待一个较长的时期来加以完善,混业经营的条件尚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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