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会员注册
网上订购
意见反馈
样刊查看
报告定制
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八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日期:2002年08月25日
建设部转发有关通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设部向各地、各部门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的通知》。
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和“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明确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社会功能和地位,把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行业协会来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制度基础上,按照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要求,尽快制定统一的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和收费标准;建立完备的考试和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行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资质管理;明确执业责任,规范和约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各类执业机构要与挂靠单位脱钩,并分类进行规范化管理,要采取措施,打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市场上的行业垄断和部门封锁。
[
返回顶部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