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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八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日期:2002年08月25日

人民银行发出指导意见 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重申,各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前提下,要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人民银行为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指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都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专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并定期考核。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把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策略,防止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客户集中而潜伏新的信贷风险。
  人民银行强调,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要根据各地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得设置最低贷款额度限制。
  据了解,人民银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创新。在报人行备案同意后,可以试办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对一些中小企业账户实行银行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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