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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五期)
栏目名称:海外动向
关键字:东亚
日期:2002年05月25日

东亚:精心扶持中小企业


  东亚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既能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也是国民收入和税收的重要来源,又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之一。因此,东亚各经济体虽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尽相同,但都十分重视扶持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倾斜,营造良好的宏观发展环境和制度支持。
  东亚各经济体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首先是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这类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提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市场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人员培训,及帮助解决企业困难。例如,日本在通产省设有中小企业厅,各都、道、府、县设有中小企业局。韩国于1996年成立了中小企业总统委员会和中小企业厅等机构。
  其次是明确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为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日本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制定了《中小企业安定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等一系列法规。韩国也制定了《中小企业事业调整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基准法》、《中小企业振兴法》和《中小企业购买法》。
  第三是建立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成为发展的瓶颈。各经济体针对这一问题,都建立了融资担保体系。日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提供直接贷款,也可由该公库委托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贷款。另外,日本还建立有国民金融公库,规模更小的企业可向该公库申请贷款。这两个公库的贷款分普通和特别贷款。普通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比一般商业银行优惠,特别贷款更为优惠。特别贷款带有政策倾向,往往用于企业的现代化改造、结构调整、环保能源等项目。 
  此外,各经济体也十分重视为中小企业建立直接融资渠道。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仿效美国的纳斯达克,开辟了“二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中国台湾地区在1994年设立的柜台交易所(OTC)与二板市场有所不同,在OTC上市的公司不仅仅是高科技公司,还有证券、金融、机电、钢铁、航运、营建等行业。
  第四是组织社会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因规模小,在技术创新、人员培训、信息获得上存在困难。东亚各经济体都大力支持官方和半官方的中介机构,在企业与社会资源之间建立起有效联系。例如日本有商工会联合会、商工会议所、中小企业团体中央会。韩国有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中小企业协同。这些机构在维护中小企业权益和提供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五是加强工业园区建设。产业园区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中小企业不但能共享教育培训、销售、运输、仓储等设施和资源,而且能更有效地在企业间建立起协作关系。中小企业组成产业群,可获得大企业才能有的规模效益,从整体上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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