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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四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日期:2002年04月25日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炉


  从国家计委获悉,国务院日前已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我国将实行厂网分开,电力竞价上网,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监管,并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的新机制。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境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厂网分开”,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厂网分开后,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的发电资产,除华能集团公司直接改组为独立发电企业外,其余发电资产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3至4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企业,由国务院分别授权经营。
  在电网方面,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按国有独资形式设置,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组建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西北、华东(含福建)和华中(含重庆、四川)五个区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电力企业由国家电网公司代管。南方电网公司由广东、海南和原国家电力公司在云南、贵州、广西的电网资产组成,按各方面拥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由控股方负责组建南方电网公司。
  理顺电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新的电价体系将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首先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上网电价由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对于仍处于垄断经营地位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的条件下,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最终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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