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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三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日期:2002年03月25日

中国提出国家重点企业三年后实现管理信息化


  为了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中国政府要求三年后即“十五”末期,大多数国家重点企业要基本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
  从中国国家经贸委获悉,根据该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并于近日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国家重点企业在实行管理信息化时,制造类企业可以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为主,同时结合自身情况选用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力争取得显著成效。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努力实现比较完善的财务、营销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网站及主页,不断拓宽和提高电子商务的范围和水平。对于经营管理比较好、选用软件水平高、整体规划比较完善、组织得力的国家重点企业,国家将对其管理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水平较高、适应性强、具有示范或推广价值的管理信息化系统或软件的开发,各地可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必要资金进行导向性资助。
  同时,可积极引入国内外管理思想先进、水平较高、便于应用且价格合理的管理软件。但是,在引入管理软件时要注意区分离散集成生产与连续流程生产企业的不同特点,比较不同软件的实际应用效果。有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开发管理软件,但要注意融入先进的经营思想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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