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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二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关键字: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银监局
日期:2002年02月25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央行将内设“银监局”
备受各方关注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终于有了明确说法,由中央和国务院主持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当前是否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出这一争论作出明确回答,将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监管的核心作用,为适应“入世”挑战,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备受争议的中央银行分拆方案暂缓讨论,取而代之的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成立由其直接领导的“银行监管局”。
充分肯定央行监管职能
与会的权威人士透露,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近几年来金融体制改革作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中国目前已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由于三大监管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有效地保持了金融业持续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会议认为,中央银行领导承担银行监管职能具有明显的优势。这种优势首先表现在: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银行监管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而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维持币值稳定,二者目标密不可分,货币政策决策者必须关注银行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银行监管机构制订的监管政策,可能会对经济产生影响,或者与社会其他利益集体的要求有些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强,负责银行监管有利于保证其独立性。同时,通过银行监管,还可以进一步增加中央银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也有利于发挥最后货款人的职能。
事实上,当外界对中国的银行监管从中央银行剥离争施得纷纷扬扬的时候,1月28日,中国金融业官方机关报《金融时报》发表了署名评论员文章《发挥中央银行的监管优势》,直接针对当前是否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出这一争论作出明确回答。
“分拆央行”成会前热门话题
对未来金融监管体制的设计大体上原有三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成立对银行、证券、保险以及期货债券等金融市场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局,直属中央政府,不再独立设置保险和证券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将只履行货币政策职能。
第二种方案是成立相对独立的银行监管局,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履行银行监管职能,类似外汇管理局。
第三种方案是赞成维持现行体制,只是要在现行的货币职能和监管职能之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银行监管职能。
会议已说明第二种方案已被中央决策者所採纳。赞成这一方案的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产业分析局局长王大用这样说:“我过去在央行工作,处于监管者的位置,现在在政策性银行,是一个被监管的角色,两种角色我都认为监管的重点不在于机构是否分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监管职能都在央行——或者完全归央行,或者以央行为主由央行领导。”
此种选择改革成本最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协调人魏加宁博士认为,金融监管体制问题不仅与国际潮流有关,更要考虑到中国国情,考虑到经济管理体制和政治行政体制,甚至还要考虑到文化传统的因素。
他认为,不能将统一监管简单地等同于混业监管。事实上,在实行金融监管体制一体化的国家,虽然在金融监管部门的上层机构通常是按照职能化设置的,但在其下层机构也就是具体的检查监管部门,依然是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分业设置的,只是通常会增加一个综合部门或协调机构而已。
正在与会的国务院某权威人士这样认为,目前的这种监管模式是从国情出发作出的尤为现实的选择。把银行的监管职能仍然留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上隶属人民银行,是改革成本最低的一种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的权威人士认为,中央银行领导、承担银行监管的优势表现在:贷币政策的决策和银行监管政策的制订,都需要从银行收集大量数据和信息,两项职能在同一机构中,可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及时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也可避免增加银行负担。
他还认为,由于中央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和巴塞尔委员会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由中央银行领导和负责银行监管,有利于及时交流执行银行监管国际准则的新情况,便于银行业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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