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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关键字:外商投资
日期:2002年01月25日
外商投资新政策月内出台
权威人士透露,中国政府正在制定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新政策,同时维持过去的优惠政策不变;千呼万唤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已经完成,至迟不会晚于本月底颁布施行。
知情者称,正在制订的一系列吸引外资新政策,有些相当大胆,对原来的政策有明显的突破。
据透露,这些新政策主要包括:
——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正在加紧制订中;适时在企业注册资本比例限制、工业产权出资条件、集成电路产业税收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外商从事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推动外商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公司。
——吸引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做好外资参与不良金融资产重组和处置工作,2002年可望有突破;积极拓展以跨国并购、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证券市场上市、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吸引外资;集中促进和办好一批IT、石化等大的外资项目。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放宽外商投资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限制条件;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便利化;借助配套产业的发展,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配套生产网络;鼓励吸引外商进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投资办厂。
——落实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外资优惠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即将出台。调整并适当扩大《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优势产业目录》;适当放宽中西部地区服务业吸收外资条件;推动设立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项目前期基金;放宽对西部地区外商投资项目的国内融资条件;促进沿海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再投资;鼓励外资参与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其配套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
——开放服务贸易。积极研究制定外商投资银行、保险、旅行社、外贸、建筑、工程设计、会计服务、教育、音像制品分销、民用航空、电信等领域的法律规范;鼓励外商投资物流业,建立一批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
权威人士透露,新修订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体现了上述政策。政府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投资IT、生物工程、新材料、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设立外资出口型企业,鼓励外商投资石化、化工、建材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取向在其中昭然若揭。IT类、化工、汽车等原来被认为是敏感的领域,此次均被列入鼓励类;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明显放宽,服务贸易开放提法已从原来的“逐步扩大”改为“积极扩大”。
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外经贸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中国现行鼓励外商来华投资的各项政策2002年保持不变。中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并不违反世贸组织国民待遇原则。外经贸部高官同时称,最近社会上流传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取消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这是主管当局为解“近忧”派发的“定心丸”,而如何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和水准才是主管当局的“远虑”。
石广生承认,吸引外资不能只靠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外经贸部主管外资的部长助理马秀红更是直言不讳:改善外资环境不要再唱“老三篇”了,外资需要的是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完善的法律环境、优化的人才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府运作环境、现代的物流环境。
据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制订鼓励跨国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地区总部的有关政策,继续鼓励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中心,解决其对人员往来、资金流动、货物进出口的基本需求。中国所以将IT列入鼓励类领域,有个重要的考虑:要利用入世后五年左右的过渡期,使中国成为IT产品的全球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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