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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十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关键字:贸易管理制度
日期:2001年11月25日

外经贸部官员:构建统一贸易管理制度



  加入WTO后,我国要建立统一的贸易管理制度,“政出多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特区享有特殊政策”的贸易管理体系和以所有制为基础制定法律的时代将宣告结束。
  外经贸部条约法规司司长张玉卿日前指出,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有关协议,在法律制度方面,我们要建立统一的贸易管理制度。“统一”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中央各级政府不能“政出多门”;二是从上到下,从中央到地方也应统一,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现有的各种特区(经济特区、开发区、开放城市等)对外经贸、投资的政策法规都将与其他地方一致。整个贸易法律体系要统一到WTO规则、我国加入WTO的议定书、报告书、附表的精神上去。
  他强调称,地方性的行政法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WTO的有关规则。以后,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透明度”问题。行政裁决必须接受司法审查。他总结认为,过去那种以所有制为基础,以内外有别为标准制定法律的时代将宣告结束。在法律面前,不仅人人平等,而且各种企业、所有制也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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