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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十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关键字:中小企业,财政税收优惠
日期:2001年11月25日
李荣融:中小企业再获财政税收优惠措施
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成长壮大,政府将采取一系列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李荣融强调,要结合财税体制改革,探索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做法,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其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此外,要降低开办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限额,允许分期缴付;逐步减少前置审批;公开设立条件、简化注册手续、降低收费标准,以减少中小企业创立成本。
李荣融说,为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政府将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者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等方面予以有效扶持。
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力资本和智力成果,按照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要素在创业中的特殊权能作为企业的资本形式,不仅参与企业分配,尤其要参与企业的投资与改制。
李荣融指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当前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部的作用,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政策性银行应积极探索依托城市商业银行网络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转贷款业务;城市商业银行要切实办成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主体银行。同时,要切实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强化中小企业贷款保证系统是解决融资难的手段之一。要设立担保机构或通过政策性银行分散和分担商业银行放款风险;要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合理确定商业银行县(市)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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