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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十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关键字:财政部,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
日期:2001年11月25日
财政部宣布取消七项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
近日,财政部决定取消七项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的行政审批事项。
据了解,这七项审批事项分别是:审批国家电力公司的投资收益预决算;审批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的专项支出;审批投资单位境外投资经营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业务招待费和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审批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变更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事项;审批国有企业被盗、贪污等财产损失事项;对地方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中,因司法冻结、质押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事项的审批。
证监会外经贸部联合发文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发行上市
日前,中国证监会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股票行为予以规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的条件,《意见》明确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A、B股),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及上市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以及上市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等各项要求。
此外,《意见》也对含有B股的外资公司申请其非上市外资股在B股市场流通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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