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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十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概览
关键字:国债技改项目
日期:2001年11月25日

85个国债技改项目先后被撤销


  国家利用国债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以来,已先后及时撤销两批共85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国家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司司长甘智和日前表示,国家对国债技改项目实施了动态管理,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盲目上项目的倾向,确保国债技改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所有被撤销的项目都是由于市场发生了变化或技术条件不落实。
  据了解,1999年国债技改贴息政策首次推出后,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申请十分踊跃。为了确保有限的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国家确定了国债资金优先支持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确定了重点行业国债技改的标志性目标,并始终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和扩大出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为了严格防止利用国债资金重复建设或变相扩大生产能力,国家及各级经贸委先后设立了国债项目监管专门机构,实行责任制,加强监管,严格立项审批。国家经贸委严格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从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实施、资金管理、设备招投标、项目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制定了配套管理办法。为了防止企业滥用资金,国家规定,国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本金,企业一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对全部项目的设备采购采取了招标方式,平均节约资金10%到30%。
  此外,国家经贸委还会同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对国债技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督查,项目建成投产后,均须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才组织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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