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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七期)
栏目名称:政策速递
关键字:越权 个人所得税
日期:2001年07月28日

地方越权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要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越权制定的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作全面清理和彻底纠正,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通知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越权制定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行清理纠正。地方政府越权自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清理并提请当地政府在今年7月底前纠正。
  通知强调,航空公司和足球俱乐部在今年5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款,由航空公司和足球俱乐部按规定补缴;对今年5月1日之后应扣未扣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通知还规定,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增值税日常稽查管理办法》对商贸企业按月进行增值税的纳税评估,对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重点进行审核评估,纳税申报情况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移送稽查部门检查,同时通知发票发售部门暂停发售专用发票,并收缴还没有使用的专用发票,直到检查结束,视情况再进行专用发票的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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