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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七期)
栏目名称:政策速递
关键字:西部 优惠政策
日期:2001年07月28日

加快西部对外开放 十大优惠政策出台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子彬7月12日在香港举行的中国西部开发商机与政策国际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向海内外各界人士介绍了西部大开发的进展、重点和政策,并就国家为加快西部对外开放而推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进行了最系统最权威的发布。
  他说,目前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水利建设、交通建设、能源建设、通信和市政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发展、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等10方面。为了鼓励外商投资进入西部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1.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
  2.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对外商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对外商投资于能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扩大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
  4.拓宽外商投资渠道。在西部地区扩大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开展以T0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对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可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中外合资企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吸收外商投资。
  5.放宽利用外资条件,其中包括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
  6.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外商到西部地区再投资项目,凡外资比例超过25%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待遇;允许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7.鼓励外资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
  8.建立国家级开发区。允许西部各省区市在其省会或首府城市及兵团所在地选择一个已建成的开发区,申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9.方便外籍人员出入境。在西部地区投资数额较大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外方投资者和企业的外籍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可获提供出入境便利。
  10.改善投资软环境。放宽多种所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简化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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