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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五期)
栏目名称:政策速递
关键字:国企 制度改革
日期:2001年05月28日

深化国企制度改革 三部委出台新政策


  日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企业行政级别;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企业,可依法经济性裁员;专业人员可实行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权等分配和激励形式。
  国有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调整企业组织机构,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
  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方面,企业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
  在收入分配方面,《意见》允许企业内部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在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允许职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分配。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降低固定工资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重,提高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比重。
  《意见》建议实行适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激励和分配制度。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分配办法。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励形式。企业可采取特殊的工资福利措施,引进和稳定少数关键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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