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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四期)
栏目名称:政策取向
关键字:投融资 审批制度
日期:2001年04月26日

中国投融资领域审批制度将发生重大变革


  来自国家经贸委的消息显示,中国投融资领域审批制度将发生重大变革,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制即将被登记备案制所代替。
  据悉,目前国家经贸委正在积极制定“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近期拟实行项目登记备案管理的范围、管理机关、办理程序以及登记备案的有关政策和部门的协调作用等。
  近年来,中国投融资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企业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所提高,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企业融资渠道拓宽,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实施投资项目时,已减少了对银行和政府资金的依赖;而国家产业政策更加明确,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加快,投资活动的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我国投融资审批体制实行改革迫在眉睫。
  不过,即便实行了上述改革,今后仍有一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报政府审批,主要包括关系国计民生、对全国生产力布局有重大影响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及需要国家支持和综合平衡建设条件的项目。
  而凡明确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政府在审核过程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重大项目要实行听证制度,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提出意见,保证项目决策审批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决策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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