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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三期)
栏目名称:专家点评
关键字:王乃学 农业 组织结构
日期:2001年03月28日

王乃学:调整农业组织结构是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新时期做好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农民的收入状况之所以作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被提出来,是因为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计划经济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分配形式多样化,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与其它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相比,相对水平越来越低,而且绝对量的增长也十分缓慢。长期下去,必然伤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经济的稳定和增长,使我国国民经济的根基发生动摇。同时,农民在我国占人口的多数,农民收入低、出路少、生活水平提高慢,必然影响社会的安定。因此,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有效加以解决。

  农民收入低增收难的原因是什么

  农民收入水平低,是因为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是因为农业生产关系落后,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一家一户分散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投入多,产出少,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这是农民收入低增收难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村人口多,耕地少,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经营耕地仅2.07亩,户均耕地仅7亩左右。全国有2.38亿个农户,差不多就是2亿多个农业生产单位。种粮、糊口,既是生产方式,也是生存方式。由于规模过小,难以采用规模化的现代耕作手段,播种、管理、收获各环节有的仍处于原始状态。因此,在成本上,粮食和很多大宗农产品,如棉花、油料等的生产费用居高不下,例如,中国每吨谷物所消耗的劳动量等于美国的540倍,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是美国的3倍。中国市场大米、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平均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高21%,豆油和菜子油价格分别比国际市场高142%和125%。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商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但最终由社会平均劳动成本决定。也就是说,在供求关系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如果商品生产者所用的个别生产成本高于社会平均生产成本,那么在被迫以社会市场价格出售产品的时候,就必然亏本;只有生产者的个别生产成本低于社会平均生产成本,他才能获得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从而实现盈利。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产品统购包销而无开放市场;成本统一核算而不是生产者独立核算;价格计划决定而不是市场竞争决定。所以,生产成本上的差别不论高低,都不影响农民的收入分配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大锅饭”被打破,生产分配方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农产品作为商品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流动,同类商品在不同地区的市场价格,通过市场的作用基本取得一致。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加入WTO的临近,许多商品的价格甚至不由国内做主,而是取决于国际市场。美国的农业丰收了,我国粮食价格就下滑;国际上棉花减产,我国棉花价格就坚挺。在不同生产者被迫按统一的市场价格出售其产品的时候,成本就决定了命运。我国农村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小,投入大,劳动生产率低,所耗成本甚至比市场价格还要高,根本谈不上获得平均利润,与大规模经营在成本效益上的差距马上显露出来,分散的“小蚂蚁”在强壮的“大马”、“大象”面前七零八落,不堪一击,以致于勉强温饱的小农经济都难以维持,增收发展的机会更为渺茫。

  2、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农业仍然没有走上良性循环。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迅速恢复国民经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政策。为了保证重工业发展的有利条件,采取了压低农产品价格和劳动力价格的措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越来越大,农业长期投入不足,默默奉献,再加上天灾人祸,进入了条件差——技入少——技术落后——效益低——条件更差的恶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在政策上给予有力的扶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极大地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粮食自给有余,多种经营迅速发展。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粮食自给有余,是9亿农民的努力才勉强实现的,9亿农民年产9000亿斤粮,一个农民供养一个非农人口还显困难,与发达国家相差百倍。而且,正像粮食产量增长在解决了吃饭问题的同时,也变成了负担一样,家庭承包制在解决了农业生产效率问题的同时,却形成了割据壁垒。生产单位规模不经济,农业投入能力差、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投入产出水平低的状况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农民资本扩张和膨胀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农业生产没有走上自我壮大的良性循环。

  3、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水平低,其它行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差。
  农业属第一产业,是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原料的最基本的生产,因此,农产品的价格客观上必须限制在一定的水平以内,这也要求农业的收益和投入应当从其它方面适当得到补偿。发达国家一方面单个生产单位规模大(美国家庭农场一般5000亩左右,加拿大、澳大利亚有的达到100000亩,而我国一般20来亩算大户),多种经营,不论什么年成,都可以在内部做到品种上的以丰补歉,实现盈利;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工商业现代化水平高,可以在农业机械化、生产资料、生产技术、产品流通、市场信息、资金供应等方面为农业提供低价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农业有较好的外部发展条件。而我国目前很难做到,其它行业对农业时常出现掠夺和挤压,扶育、支持的力量不够。

  4、农民收入有限,支出却有增无减,如重了困难程度。
  农业、农村的发展不能不搞公益事业,在乡村两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向农民集资在所难免;农村行政机构冗员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摊派情况严重;农民就医、子女入学负担越来越重;另外,农村的一些陈规陋习还很严重,婚丧嫁娶,互相攀比,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开支。

   通过调整生产结构增收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

  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种植业,向经济作物和深加工发展来增加收入,无疑是正确的。
  在农业生产中,上期产量决定本期价格,本期价格决定下期产量,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哪种产品今年价低烂市,明年肯定就改种其它产品,这点道理农民也早就知道。可为什么眼见粮食多了,大家还是种粮呢?问题就在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使农民被迫套牢在几种自己“能产”的产品上,而无力转向市场“能卖”的产品。在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政府、市场、农民职责明确,社会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生产结构调整和转向更加困难。原因是:

  1、由政府出面用行政命令调整生产结构越来越不顺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是生产者个人的事,其它人无权干涉。因此,政府用行政命令指挥农民种什么或不种什么是不合适的。一些地方的乡村政府机构强迫农民搞“万头黄牛”、“万亩柑桶”;种粮改种烟叶,不行又改种亚麻,再不行又改建蔬菜大棚。违反农民意愿,最后干群关系紧张。致富不成,反倒雪上加霜。
  政府向农民进行建议引导也难有实效。因为乡村政府机构受信息和知识的制约,对市场的预测并不稳妥;高层的政府可能掌握着可靠的信息,但对农村实际情况又不十分了解。形成掌握农村内情的,不了解市场外情;掌握外部市场情况的,又不了解农村内情,建议是没有价值的。而且,政府光建议又不能共担风险,“据此入市,风险自负”,很难发挥指导作用。

  2、靠农民自行调整力不从心

  调整生产结构是更新换代的过程,需要充分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才能实现目标。一家一户的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对资金投入负担不起,对市场风险承担不起,对新技术和管理把握不住,即使有个别农民看准了调整的方向,操作中也是困难重重,成功率很低。况且,一个农户充其量20多亩地,再调也跳不出小农经济的圈圈。

  3、调整生产结构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并不是一调就灵

  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结果是正反两方面的,并非只要调整就必然增收。生产结构的调整,意味着从一个竞争领域进入另一个竞争领域,哪里都是“不见硝烟的战场”。农户以逃避原产业为动机,被逼无奈,盲乱投医,对新领域不是自觉的有备而来,很难占领一席之地。以为只要调整生产结构,种植改养殖,初加工改深加工,就可以走出困境,是天真的。凭主观臆想调来调去,受苦的还是农民。

  要彻底改变“三农”的状况,必须进行农业组织结构的革命

  只要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农村的城市化水平就能提高;从而,农民收入也就可以提高。因此,农业现代化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钥匙。
  只要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就不可能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三农”面貌的根本改观。可以说农民增收、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最终出路,在于打破小生产,按照农业现代化规律的要求,去探索现代化的道路。

  1、变革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家庭制的基础上,建立股份合作公司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配置资源。
  农业生产关系中孕育着极大的生产力,农业生产关系的现代化,是农业生产力现代化的必要前提。
  我国农村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它校正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但在某种程度上却走向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规模小,实力弱,素质差,效率低。远没有上升到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水平,距规模化、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化经营相差甚远。只有实现人民公社制——家庭承包制——股份合作公司制的嬗变,才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现代化的农业要求应用高技术,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化经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优势;加快信息化以尽可能地融入国际市场,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实行公司制,可以用经济的手段扩大生产规模,使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得到优化配置。比如甲村的土地只能种玉米,可甲村却可能有种水稻的能手,过去他们本事再大也不能到乙村去承包水田。实行公司制后,同一公司内各种资源统一经营调配,为了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土地、人员打破过去乡村的行政限制,根据需要实现优化组合;再如北方适宜种烟叶的土地,过去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和市场,种烟叶卖不掉,现在这些土地可能因为共同利益的需要,成为云南、上海烟草公司的股份,而不归某乡、某村的管理,农民住在这里只是一种存在形式,他们已经带着土地经营权,成了某烟草公司的股东。
  实行公司制,确立了明确的法人实体,为金融部门贷款支持提供了条件,建立了信贷基础;也为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提供了方便,既防止偷漏税和税收难,又防止对农民一家一户的乱收费、乱摊派;家庭制只能把农业理解为“种地”,而公司制可以统一调度人财物、统一筹划生产结构、统一开拓市场、统一开发和宣传品牌形象,把对农业的理解上升为生产、销售、市场一系列的“商业经营”。一家一户“小蚂蚁”通过经济纽带为基础的公司制所聚合成的“大象”,不是随手的粘合,而是根据各种资源的不同特点组合而成。“大象”的每一个部位都由最适合的材料构造,使大象具有最佳的能量。而且,还可能组合成“玉米大象”、“水果大象”、“蔬菜大象”等最有特征、最有实力的“象群”。那么,怎样实现从家庭制向公司制的革命呢?
  首先,逐步取消乡以下的行政建制,把现行乡村行政划分转化为以土地的自然禀赋和承包者经济利益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公司。一片相连的土地,不再因为分属张村、李村而分割,分合的形式由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目标自发决定。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的政策,为农业股份合作公司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操作基础。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障碍就在于国有企业无论资产多少,都属于全国人民,由于工厂生产的特点决定,无法把资产还原为具体出资人的原始资本,所以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公司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法虽经反复探索,还是很难实现预期的目标。俄罗斯曾经用私有化证券的方法,把国有资产还原到个人,再重新组建公司。不管这种方法对俄罗斯正确与否,在我们这个拥有12亿人口差别悬殊的国家来讲,决不可行。然而,幸运的是,农业上通过家庭承包制已经把固有土地的经营权合理地还原到家庭和个人的手中,可以成为组建股份合作公司的原始资本条件,保证股份公司一产生就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产权是明晰的。
  农民用承包地的实物形态和经营权入股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后,农民既可以按股份得到公司红利的分红,又可以在公司内工作领取工资;还可以只取得分红,而另外从事其它工作。为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寻找更多创收的机会,同时又不使土地荒废创造了双重有利条件。更为今后土地资源跨地区优化组合,充分发挥效益打下了基础。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层的产生和公司内部管理运行,可以参照现行股份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农村、农业和农民具体情况的要求加以改革完善。
  用公司制取代家庭制,为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迈向现代化打开了广阔的空间。农业生产单位规模扩大,实力增强,内部计划和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可以加快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了,农业经济实力增强了,农村城市化进程就加快了,农民增收脱贫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从家庭承包制过渡到股份合作公司制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开拓,必然会遇到一系列新老矛盾的困扰,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研究探索。公司制代表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逐步创造条件,加快实施是势在必行。任何事物都是利弊祸福的辨证统一,农村股份合作公司制也是一样。探索实施的过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指导,有些事情可能形式上符合“三个有利于”,但内容上尚不符合;有些事情可能当前看符合“三个有利于”但长远看又不符合。必须审时度势。统揽全局,经过周密研究看准真正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事情,就要毫不犹豫,全力推进。

  2、鼓励农村中的优秀分子跳出农村,有胆略的优秀商人进入农业;形成城乡资源的“大对流”、“大融通”;对传统的农业生产和小农意识形成强烈的冲击波,用商品经济和现代科技冲开通向农业现代化的大门。
  农村经济向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是农村人口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问题。担心“民工潮”冲击城市就业或幻想将农民安稳地“捂”在农村,都是被动消极的观点。让大量的农民以现有的形式长期居留农村,其潜在的问题比进城务工带来的问题要大得多。必须想方设法削减农民队伍数量,一方面引导自己有能力谋到出路的农民尽快脱离农村;另一方面要通过现代生产的雇佣、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农民队伍中不乏出色的人才,只是受条件的限制没有舞台施展。一个人牵头创办工商企业,至少可以带动十来个农村人口脱离农业。积极引导帮助他们从事工商业或应聘城市工作,将成为农民脱农和农村城市化有力的示范、带动力量。放心让他们脱农,农村还有用不完的劳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哪里人口区域内外流动大,哪里现代化进程就快。当然,现代化与人口流动是互为前提的,但广东、深圳的迅速发展与当年大批的“孔雀东南飞”,然后又国外飞是分不开的。大批的港台人员出入,留学生出国、归国,资本和人员的流动,带来了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生活方式、以及新的生产管理模式,有利地冲击了传统势力。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化,也必须通过类似人流、物流、资金流、文化流的冲刷涤荡。要积极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工商业的资金进入农业,促使农村生产、生活、生存、发展等方面发生革命性的跨越。

  3、以加入WTO和西部开发为契机,大力吸引外资进入农业,实现农产品的“以产顶进”。
  面对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剧的形势,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农产品的进口是挡不住的潮流,单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发展不足以抵挡国外产品的冲击,合理利用外资是尽快提高农业实力,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条件。比如允许外商购买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本土生产农产品顶替进口,就可以形成诸如美国人在中国生产的油料顶替了从东南亚进口;澳大利亚人在中国生产的小麦顶替了从美国进口的局面。还可以形成诸如黄河带小麦、长江带水稻、亚热带水果、北方牲畜等区域优势明显的集团公司,不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都能有实力参与竞争,并带来竞争的正效益,而不是目前要么张村胜利李村败,要么王家获利赵家亏,这种低水平内耗式的竞争。

  4、提高政府和有关方面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扎扎实实按农民需要解决农民发展的困难。
  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从家庭制走向公司制,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配合,需要政府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要有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操作方法,并让国际国内以及广大农民都准确领会和把握。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也保证农民入股组建的公司集体的利益不受人为的损害。使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进步,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要彻底改革公司登记的管理方式,深入改革工商、税务、卫生、公安、消防等与公司登记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建立起规范、明确的审批、登记制度,公示于众。目前一些违反规定,不利发展的事情必须从制度上予以杜绝,比如企业注册久办不下,同样的材料找到工商局办的代理公司,交上手续费,几天就批回来了;农民开饭店,卫生防疫部门强令购买其代卖的消毒柜;农民办批发市场要盖100多个章等等,十分不利于农民刊出路和增收发痕。这些问题不解决或表面解决暗地设卡,终将祸国殃民。
  要加强社区建设,过去的村行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有些可以通过公司制后的经济方法解决,有些还要通过社区来协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农村驯服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共进,不断创造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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