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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二期)
栏目名称:政策速递
关键字:垄断 行业
日期:2001年02月28日
国家工商部门将开展对垄断性行业的专项整治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针对市场竞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努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工商局局长王众孚介绍,从现在起工商管理机关将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方式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查处低于成本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商业诋毁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建筑工程、旅游、房地产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认定并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对重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工商管理机关将开展专项整治,打破服务行业中的垄断经营。
今年4月到9月份,将依法对电力、保险、铁路、邮政、商业银行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限制竞争行为比较突出的垄断性行业,开展反限制竞争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限制竞争案件。同时,加强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邮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的经营者滥用支配地位、强制交易等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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