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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形势报告(2002年第二期)
栏目名称:权威分析
关键字:外商投资
日期:2002年02月25日
难达预期——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形势分析
在世界经济前景黯淡、全球化浪潮中贸易投资自由化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的国际国内背景下,2001年以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已经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变化。根据目前外商投资统计数据预测,2001年全国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可达2.6万家,比上年增长16%左右;合同外商投资金额750亿美元,增长20%;实际外商投资480亿美元,增长约17%。但从国际国内的发展情况分析,仍属于恢复性增长,在全球跨国投资中也还没有达到我国应有的地位。外商投资结构也未出现实质性改变。
反差
2001年世界经济形势不好,跨国投资更是出现了大幅度下降,为何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反而高速增长?初步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1.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在低迷的全球经济中为外商提供良好投资机会。
2001年我国经济增长7.5%左右,约为全球经济增长速度的3倍,并且政治、社会环境稳定,在风云变幻、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国际形势中更显可贵。尤其是9.11事件以后,国际局势动荡,使因网络泡沫破灭而遭重创的世界经济雪上加霜,国际资本要寻求更安全、更稳定投资地区,这在客观上增强了我国对跨国投资的吸引力。
2.入世为外商投资提供很好预期,促使外资加快进入中国市场。
加入世贸组织无论从直接还是间接来说,都将对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国要根据WTO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修改或调整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外商投资进入及其生产经营更利于按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进行;我国作出的市场开放承诺使市场准入程度有大幅度扩大,拓宽了外商投资领域;关税壁垒及非关税壁垒的大幅度取消会降低外商投资成本,便利其投资品、中间投入品和最终产品的进出口;WTO有关规定对我国管理外商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客观上有助于稳定企业投资及生产经营环境,减少人为的不可预期风险。而所有这一切,都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国扩大吸收外商投资提供机会。
根据国际国内有关资料分析,新一轮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我国吸收外商投资非常有利。信息产业开始成为成熟产业,原来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带动高速增长转为主要依靠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带动的平稳增长,导致信息产业全球范围内的战略调整,生产制造部分由于利润率大幅降低将谋求低成本生产基地,发达国家市场相对饱和要求拓展新兴市场,为我国承接信息产业的外商投资提供了很好的机会。2001年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中信息产业投资也是增长最快的。
据有关专业组织和专家预测,2002年半导体销售将低速增长(从2001年的20%以上降到10%左右)甚至可能下降,家用电脑销售增长大大减缓,价格急剧下滑,信息产品的利润率大幅度降低,而英特尔、摩托罗拉、飞利浦等跨国公司加大对华投资力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台湾电子企业绝大部分(台湾当局统计是95%以上)都开始在大陆投资,并且投资规模、技术水平、产品档次大为提高,呈现出明显的系列化趋势,也是信息业发展的内在趋势决定的。
而传统产业如汽车、化工、钢铁等产业转移趋势也很明显,由于全球范围的竞争加剧,这些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都在调整其全球生产经营战略,既寻求廉价生产要素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又要拓展新的市场,也使我国成为这类投资最好的目的地之一。
4.我国在全球跨国投资中所占份额很小,且具特殊性,全球范围内跨国投资的下降不但对我国没有太大负面影响,反可能有利。
比较近年全球跨国投资与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可以发现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现象,即两者之间刚好呈现相反趋势:1992年—1994年全球低速增长,我国却成倍增长;1995年全球增速加快,而我国却降低;1996年全球增速降低,而我国回升;1996年—1999年全球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增长率却持续下降直至负增长;2000年后全球增速回落,我国却开始回升;2001年全球可能出现10年来首次负增长,我国却增长20%。
这可能表明几方面问题:一是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占全球份额小,近年不过4%左右,全球资本流动态势对我国影响不大;二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产业结构层次多,市场广阔,有极强的自我调整能力,吸收外商投资更多取决于是否充分发挥了我国的引资要素优势;三是我国转轨经济和发展中经济并存的特征,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与全球相逆,全球跨国投资形势好时我国的引资要素优势反而削弱(这时期投资环境综合竞争力占主导),全球跨国投资形势不好时我国的引资要素优势反而凸显(廉价生产要素对跨国投资吸引力加强)。实地调查的很多行业(如信息电子、化工、汽车)的众多外商投资案例也印证了这样的判断。
发展趋势
根据2001年的形势分析和对今后影响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因素来看,我国2002年外商投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以下特点:
1.规模继续增长,但难以出现90年代前期那样的高潮。
一般认为,今后几年全球跨国投资将在多年大幅增长之后进入一个新的调整阶段,跨国投资总额保持在1万亿美元左右,2003年以后才可能会有新一轮增长。但我国吸收外商投资2002年仍将有10%左右的增长,达到520亿—550亿美元,约占全球的5.5%。2005年以前,除非我国投资环境有根本改变,否则不可能再度达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即占全球的13%左右(也就是2005年吸收外商投资近2000亿美元),而只能保持在600亿—1000亿美元,占全球6%。
如此看来,我国2001年吸收外商投资还只是恢复性增长,今后几年也是相对平稳发展,难以出现90年代前期那种外商投资高潮。
2.外商投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由于多年的外商投资积累和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成熟期,即使2002年新进入外商投资增长幅度不大,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仍将更为突出。外商投资在多数国民经济指标所占比重均会上升,出口可能占到55%,税收占25%,工业产值占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11%,外商投资仍然是2002年我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推动因素之一。
3.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但大框架结构不会改变。
制造业吸收外商投资的比重可能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信息产业等的投资是最重要的增长点,传统产业如汽车、化工等领域的外商投资也会继续扩大。如摩托罗拉宣布今后5年内要在我国增加投资66亿美元;诺基亚宣布5年内在华投资要达到41亿美元;台湾明基、日本索尼、美国戴尔等国际著名电脑生产厂家开始在我国生产其主导产品和尖端产品。在一般家电制造领域,这一产业转移的趋势更为明显,通用电气、西门子、伊莱克斯、东芝、日立、三星、LG等都要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生产,日本甚至要停止在本土生产彩电,而把主要生产能力转到我国。
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还是我国吸纳外商投资的最主要领域,这部分的外商投资将由于入世后贸易政策的调整而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也将更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投资无论如何不能放弃,虽然不一定鼓励,但绝不能在政策上歧视或限制。
随着入世后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外商投资步伐将加快,但2002年仍将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制定与衔接将制约这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虽然会有较大增长,但难以期望成为外商投资的主要发展领域。
农业吸收外商投资潜力巨大,农产品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入世后扩大开放也对外商投资农产品生产加工极为有利,农业可能成为外商投资增长最快的领域,所占比重比目前的不到2%将有大幅提高。但由于基数太小,即使快速增长也难以左右大的产业格局。
4.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区域结构改变难以达到预期。
2002年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仍难有大的改观,甚至会面临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入世可能会强化沿海地区的引资优势,包括出口导向和国内市场导向的外商投资,而中西部地区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优势仍难迅速启动,制约因素(包括客观环境、体制、市场、配套产业等)短期难以弱化,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在全国所占比重甚至可能比2001年有所降低。
5.来自于欧美外商投资比重会有所加大但亚洲地区仍将是最主要来源地。
我国入世后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投资吸引力更大些,市场开放尤其是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扩大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欧美投资来说也更有利,但短期内效应难以显现,所以2002年欧美投资会有所增长但不能期望太高。而台湾、韩国、日本对华投资可能在2002年继续大幅增长,并且亚洲地区仍将是我国吸收外商投资最主要的来源地。
制约因素
根据相关研究成果,我国近年来吸收外商投资一直低于理论预期值,1999年、2000年低于理论值50%左右。也就是说,按照我国当年宏观引资要素指标表现和全球跨国投资情况,1999年、2000年我国应该吸收外商投资800亿美元左右,但实际只吸收了400多亿美元。2002年以及更长的时间内,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也有极大潜力,2005年应该超过1000亿美元,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恐怕仍难以成为现实。
总体对外开放战略的局限
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以往20多年的对外开放采取的都是逐步推进的发展战略,表现在地域上就是先点(特区、开发区)后面(开放地区)、先沿海后内地的递进式开放;表现在产业上就是先制造业后服务业,制造业开放幅度大而服务业开放限制多。这种开放模式在开放初期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证明也是成功的。但在目前的对外开放形势下,这种先试点后推开的战略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也对吸收外商投资造成了极大制约。
开放初期,由于对很多问题不清楚,或把握不准,或国内产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较低,必须逐步开放以积累经验,完善管理,避免开放中的某些风险。但现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0多年,理论认识水平和实践把握能力,以及企业竞争力等都有了大的提高,需要有新的对外开放战略设计。否则,可能在不断的试点中失去机遇。近年的情况已经表明,“试点”式开放已成为某些部门、行业慢开放甚至不开放的盾牌,多个领域“试点”了七、八年仍在试点就是证明。这是近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导致外商投资质量和水平难以有效提高。因为多数重要行业,尤其是服务业对外资进入限制过严,使得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调整不能顺利进行;而即使在制造业领域,由于各种各样的投资、贸易限制措施,使得国内市场竞争不充分,外商投资引入先进技术、产品、管理的压力和动力大大减弱。
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局限
首先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基础、立法程序、运行机制等仍未转向市场经济,有关法律法规中存在众多与市场经济原则相悖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运行的外商投资造成了最大阻碍。有关政策变化幅度大,透明度低,统一性差,对外商投资仍以审批等行政管理手段为主,也给外商投资进入及生产经营造成了困难。我国目前正按照加入WTO的承诺清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要全面清理完毕,甚至从立法基础和程序上符合WTO的基本原则,如透明度、国民待遇等,还需进行大量和长时间的工作。
其次是市场经济环境的局限。突出问题是国内市场的地区分割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国内市场庞大本是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重要因素,但地区分割降低了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或使得外商投资难以扩大规模。假冒伪劣泛滥,侵犯知识产权盛行,使得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转让先进技术和生产尖端产品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甚至出现了外商为了避免被侵权而转移到别的国家生产再向我国出口的现象,这阻碍了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中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这一重要目标的实现,降低了外商投资规模和水平。
宏观经济环境的局限
从国际国内情况看,我国近年来的经济增长率是全球最高的,2001年在美国经济都陷入衰退的情况下,我国仍能保持7.5%左右的增长更是难能可贵。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前几年全球最高的增长速度并没有带来全球最快的外商投资增长甚至恰恰相反也很说明问题。今后我国宏观经济仍将紧缩运行,消费需求难有大的改观,通货紧缩短期难以缓解,还会使外商投资机会减少,盈利空间相对缩小。而且我国经济增长仍是粗放型的,所以即使名义增长率是世界最高的,但内在质量不高,这必然会制约吸收外商投资的水平。
还必须关注的是,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情况下,外商投资还存在被“挤出”的可能。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财政政策,这对缓解消费需求不足、推动经济增长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对其他资金(包括国内的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的“挤出”效应也非常明显,这几年民营企业投资和外商投资低增长甚至负增长就证明了这点。有关调研表明,很多项目单位都愿意用财政资金或贷款,而不愿用外资,其原因是用国内资金没有约束,甚至可以不考虑效益和偿还,而与外商合资、合作则要承担市场经营压力,并且原企业领导还将丧失对企业的领导权,损失个人利益。2002年、2003年,我国还将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对外商投资的相关影响值得高度重视。
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局限
政府调控经济,很重要的手段是产业政策。自从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进行政府职能转变以来,产业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但遗憾的是,在实践中,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往往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痕迹,其效用因而大打折扣,这在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也有突出体现。1995年,我国发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又对“目录”作了修订。应该说,这基本体现了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的指导原则和引导方向,但整体思路和具体做法囿于计划经济模式,并且目录修订滞后于产业发展和外商投资要求,因而未能实现对外商投资的有效引导,在实际工作中还出现了该鼓励的鼓励不了、该限制的限制不了的普遍现象。
目前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基本缺陷是,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和引导仍然体现了国内长期以来对经济、投资的管理思路,偏重于审批管理而忽视用市场手段进行引导。外商投资的所有项目,不管是限制的、允许的还是鼓励的,都要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进行立项及合同章程审批。由此导致了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开放度不够,限制类项目过多,而鼓励类项目却缺乏真正力度。如对所有允许外商投资的项目,都依靠行政审批来管理,投资决策权基本掌握在政府手里,而企业的自主权很小;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其项目立项、审批管理、资金配套等方面,与限制类项目是一样的,只是所得税方面有点优惠。
从目录分类来看,也存在问题,首先是限制类项目过于宽泛,国家出于特殊目的对金融、出版等领域的外商投资进行限制是必要的,但绝大部分制造业领域,尤其是竞争性领域,不应多加限制。其次是限制(甲)类的规定不适宜。出于制止“重复建设”这样的目的限制外商投资,从根本上说就是没有脱出计划经济的思路。某个产品的生产能力是否已经供大于求,市场是否已经再也没有发展空间,判断和决定权不在政府。投资决策权是企业的基本权利,投资风险也完全由企业承担,政府有没有理由或权力来代企业行使决策权却不承担任何风险。“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的投资体制(包括政府的管理方式和企业的投资行为)造成的,以限制新的投资进入来解决问题无异于南辕北辙。况且,没有新的资金(包括外商投资)进入,这个行业也不可能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所以没有理由限制外商投资及其他资金进入这些行业。
外商投资产业发展重心的局限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供给能力严重不足,表现为市场上商品匮乏,所以利用外资首先要解决增加生产的问题。另外,我国当时出口规模小,而国家要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进口需求大,急需外汇,也需要吸收外商投资扩大出口生产能力。所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重点都在生产领域,对外商投资项目有更多优惠的两类企业(技术先进和产品出口),都属于生产型项目。对外商投资鼓励效果最明显的,也还是1986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但近年来,我国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多数制造业领域生产能力供过于求,经济发展重心已由原来主要是扩大生产能力转为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即要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这也就要求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重心也应进行相应转变,由原来的鼓励生产型外商投资转为鼓励能够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外商投资,即关联效应强的服务领域和农业领域的外商投资。遗憾的是,我国未能适时进行这一转变,致使应该鼓励的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鼓励,甚至还有某些不合理的限制,制约了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
必须说明的是,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重心转向服务业和农业并非意味着忽视制造业投资。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处于初级工业化阶段,制造业还须大力加强。不过在现实情况下,加强制造业的最重要政策就是放宽限制,或者说,开放(不管)正是最好的鼓励。
吸收外商投资方式的局限
从理论上说来,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都是出于其全球性竞争的需要,基础在于其技术、产品、管理、品牌等所有权优势,这也就决定了其对投资的控制要求,并且越是所有权优势明显,其控制经营的趋向也越明显。近年跨国投资的发展,正验证了这一理论,那就是收购、兼并成为对外投资的主导形式。
跨国收购、兼并所以能够实现,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需有载体,即东道国有值得收购、兼并的企业,这要求有规模经济基础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某种竞争优势的企业;二是有适宜的环境,使外资进行的收购、兼并能够顺利实施。对于我国来说,前者有优势,而后者却极为欠缺。
虽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国内市场规模庞大,产业门类齐全,并有一定发展基础。总体上看,我国资产存量巨大,仅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就达数十万亿元,外资进入进行收购、兼并天地广阔。从产业领域看,工业行业的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都有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和生产规模的企业,比较容易通过出让股权等方式与外资合作;汽车、化工、医药等虽然没有达到规模化生产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但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企业整合要求高,也可以对外转让或出售;服务领域的银行、保险、电信、流通等更是潜力巨大,如金融资产存量就达17万亿元,几大电信企业的资产也都在数百亿元,并且这些大型企业又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垄断经营状态,更适宜于对外资的股份转让或出售等。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跨国投资中的收购兼并方式,非常便于我国利用。
但遗憾的是,我国却缺乏实施外资收购、兼并的基本条件,尤其是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我国吸收外商投资20多年,虽然引资规模有了出乎意料的扩展,国际、国内环境也有了重大变化,但引资方式却没有进行相应变化。实际上,在我国的合资项目中,已经使用了收购、兼并这样的方式,但操作过程中,却还是用的传统合资办法。如在资产评估、组织形式、项目审批以及企业成立后的股份转让等各个方面,我国用的还是传统的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方式。这其中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认为国内企业卖给外资不好听,尤其是国有企业卖给外资更有问题,所以即使是属于国有资产撤出领域的中小企业也不能卖,甚至卖给国内的民营企业也有极大阻碍;其次是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收购、兼并对法律、政策的要求很高,能不能做、如何做等都需要规范和保障,但至今为止尚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第三是没有产权交易市场,我国的股票市场外资仍不能介入,并且法人股也还不能交易,各地建立的产权交易中心往往行政色彩浓重,缺乏市场化基础,操作也不规范;第四是没有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等。这就造成我国吸收外资方式与国际通行方式难以吻合的矛盾。近年我国吸收外资下降,这也是原因之一。
还需强调的是,由于越是高新技术领域,外商投资的控制趋向越强,越愿意使用收购、兼并方式(目前跨国收购、兼并主要发生在汽车、化工、制药、电子和金融、电信等领域就说明了这点),甚至要求控股,那么如果不能充分使用这一形式,不但会大大制约我国吸收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大,还会限制外商投资水平的提高。
资本市场开放的局限
至今为止我国的外商投资鼓励的都是制造业投资,基本是产业资本,这与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引进技术、产品、管理、销售网络等)是一致的。但现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甚至就是在传统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证券投资等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这些资本,往往是不见得有技术、产品、管理的金融资本,其运作方式和要求与产业资本有极大不同,用吸引产业资本的办法来吸引金融资本难有成效。那么,如何通过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建立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以更好地引进金融资本,就成为今后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资本市场开放是应比一般领域开放更为慎重;但开放滞后,却也会在避免冲击的同时丧失了发展机遇。
吸收外商投资载体的局限
由于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至今为止我国引资的主体都是国有企业。
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虽然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其他经济成份得到了很快发展,但国有企业在很多领域,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业,仍居主导地位,所以吸收外商投资也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吸收外资才刚刚起步,乡镇集体企业吸收外资也多属中小项目。但完全市场化的外商投资与国有企业在经营目标、经营理念、经营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并且近年尚未合资的国有企业优质存量资产也越来越少,导致近年外商控股甚至独资越来越多。而我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民营企业,与外商的合资合作在本身水平较低之外还受到各种各样政策的局限。如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在立项审批方面就首先遇到麻烦。现在看来,短期内其他类型企业受制于本身的发展水平和政策局限,仍不能成为外商投资的主要载体;而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任重道远,与外商投资的更高层次合作尚待时日。
吸收外商投资要素优势的局限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规模的多少、质量的高低,归根到底还是综合引资要素优势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近年我国外商投资情况表明,我国的引资要素优势在全球范围内竞争力在减弱。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主要依靠两方面的优势,一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丰富而且廉价,这对于吸收制造业尤其是出口导向的外商投资起了关键作用;二是市场广阔,虽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消费水平低,但市场层次多、消费人口基数大并且原来的市场开发水平远远不够,所以国内市场的开拓余地极大,因而吸引了当地市场取向的外商投资,如日用化工、啤酒饮料、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制药等领域的外商投资。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的加深,以及技术创新突飞猛进,廉价生产要素对于吸引外商投资的作用相对减弱;国内市场则由于生产能力的急剧增加和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增长缓慢造成阶段性饱和,大部分产业出现供过于求状况,市场优势也在减弱。但另一方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劳动力素质较低、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竞争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且效率低服务差等又未得到根本改善,所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总体竞争优势反而有所降低。
此外,不能不强调的是,由于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水平缺乏准确把握,过于强调吸引高新技术投资、跨国公司投资,歧视甚至限制有利于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并且在政策制定上又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实现政策目标,违背经济规律,削弱产业升级的基础,大大局限了市场准入程度,客观上导致应该进来的外资没有进来。这也是我国近年吸收外商投资没有达到理论预期的重要原因。
基本判断
根据有关资料研究分析,对2002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基本判断是:
外商在华实际投资规模将在500亿—550亿美元之间,比2001年增长10%左右,在全球跨国投资中的比重提高到5.5%,仍将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世界第五位左右。
欧美投资将保持较高增速,但很难有大幅度增长,在我国吸收外商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可能比2001年略有提高;日本、台湾、韩国投资可能在2001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继续高速增长;香港、东南亚国家则相对平稳。
随着加入WTO后我国市场准入扩大承诺的履行,外商投资服务业将成为热点,但从操作角度看,有关法律法规的配套衔接还需时间,这些领域外商投资项目的批准和资金到位都不会很快,所以服务业外商投资所占比重难有大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降低关税、取消数量限制等方面的承诺更为细化,以及制造业投资的特点,所以对制造业外商投资的影响反而会更容易显现,比重可能进一步提高。
从外商投资的国内区域分布看,中西部地区服务业的扩大开放以及鼓励外商投资的现有措施仍不能促使外商投资的力度加大,在全国所占份额有可能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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