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外贸报告(2001年第七期) |
栏目名称:发展战略 |
关键字:冷静 反倾销 |
日期:2001年07月25日 |
全面冷静认识反倾销
我国在加入世贸之后,面对的反倾销指控不会立即明显减少,这一方面是反倾销措施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大环境所决定的。第一方面,反倾销措施是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允许的一种“正当防卫”措施,它与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相比,具有“合法性”“便捷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它可以避开WTO原则的限制,其主动权操纵在指控国手里。第二方面,反倾销措施与指控国的经济贸易形势密切相关。近些年,除了美国经济持续走强外,其他国家的经济形势基本上处于低速徘徊状态,贸易摩擦的升级正是这种经济走势的缩影。据报道,1999年,全球范围的反倾销诉讼案件较上年增长了41%,达到328起。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作为世界经济“火车头”的美国经济开始走入低谷,各国经济和贸易形势开始感到巨大压力,而反倾销措施是缓解上述压力的一个可行途径。不仅仅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就是发达国家内部也进行着反倾销的较量。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反倾销措施的初衷是对破坏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国家和地区予以惩戒,迫使其走上规范的国际贸易自由化轨道,然而对于发起国来说,反倾销措施却是实实在在的贸易保护,它所带来的益处短期内要比降低成本和加快技术创新来得更直接、更容易。从这个背景来看,近年来针对我国出口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指控只是连续剧中的一个片段而已。
有专家认为,世贸组织虽以促进贸易自由化、遏制贸易保护主义为宗旨,但是由于各国竞争力不同,自由贸易体制受益的程度不同,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和对本国产业的保护,贸易保护主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目前很多国家的经济都在走低,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不可避免的。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对满怀信心入世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出口拳头产品大多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上,而这些产品对其它国家而言可能是比较劣势产品,在就业、结构调整等压力下,后者并不情愿让出既得利益。所以,借提出反倾销指控之名,行保护比较劣势产业之实,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国政府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下,积极应对国外不正当反倾销指控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在积极应对方面我们还需加强各项工作。比如,完善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反倾销意识,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开展相关的知识教育,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等等。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反倾销措施是一个负和博弈过程,也就是说,从短期来看,发起的国家和地区占据有利地位,但从长期看,对双方来说总收益未必就是正值,因为受指控国会进行包括反倾销措施在内的贸易报复。当然这种报复未必是完全对等的,它一方面受双方综合力量对比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双方不对等的贸易关系的左右。我国受欧盟反倾销指控多的原因与我国没有很强的贸易筹码有直接关系。我国的许多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资本货物上要从欧盟进口,这样就形成了贸易依赖。反观欧盟,对我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依赖性就比较有限,毕竟像纺织品、成衣、玩具等低附加值产品,还存在着像墨西哥、印尼、泰国、越南这样的竞争对手。所以,从长期来看,我们在积极应对反倾销的同时,要加大自己的贸易筹码,这样才能从反倾销中受益。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从全球竞争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产品竞争战略,一是调整产品结构,实施产品差别化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调整投资战略,适时有选择地到国外投资设厂,以此绕过反倾销壁垒。
龙永图副部长最近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外加强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这对整顿我们的国内市场和外贸出口市场还是有好处的。”我国屡遭反倾销指控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多年来进出口领域经营秩序混乱,专业外贸公司和自营进出口企业各自为战,为了争夺出口市场竞相压价,最终招致反倾销指控。所以,从根本上说,必须切实理顺外贸秩序。如果没有一个健全有序的外贸秩序,价格战仍不可避免,反倾销指控也无从根除。今年国家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整顿经济秩序,应该说这是具有战略眼光的决策。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在协调进出口企业行为方面的作用。行业协会或商会要完善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对于不遵守“行规”擅自以低成本出口的企业要给予行规处罚。只有内部理顺了,才能在政府的层面上,行业的层面上一致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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