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外贸报告(2001年第七期) |
栏目名称:发展战略 |
关键字:加快 对外开放 管理 体制 |
日期:2001年07月25日 |
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管理体制
应该说,我国在对外开放中,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我国政府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主导权。即使美国政府也仍然承认,中国政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仍然有权审批哪些外资适合进入中国市场,只不过希望不要把某些条件作为审批的一个内容。外资进入中国,是一个管理上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计划管理、外贸管理、外汇管理、金融管理、工商管理等等,仅仅就投资管理而言,也面临着一些比较紧迫的工作。
第一就是投资体制要进一步改革。这里包括,我们今后的投资政策要考虑到更有效地覆盖和指导全社会,包括外商投资;包括对于外商投资更多进入情况下,现有的审批权限要考虑放宽,审批程序要考虑简化;对于外商的进入标准,要根据新形势加以调整。这方面现在需要抓紧做很多研究。比如世界银行的专家建议,今后中国的外商投资程序能否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但是更多专家认为应该强调科学审批、增加透明度、放宽权限、简化程序,这更符合中国国情;再比如,美国目前要求,今后外商到中国投资最好不提国产化、产品出口比例,但是中国并没有承诺,而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条款,并不禁止发展中国家以出口比例高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杠杆,实际上东南亚国家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目前都运用这些经济杠杆,出口比例高、享受更有利的税收优惠。
在下一轮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正在牵头做方案,将考虑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和大的背景,使得我们新的投资管理体制更符合国际惯例、更好地让市场机制在投资决策中发挥作用。同时对涉及公共利益,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涉及到生产力布局这些重要内容,国家的投资管理仍然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二要进一步考虑调整完善现有的一些专项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比如,现行指导外商投资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要根据新形势,这几年利用外资的实践经验和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加以修改。总的来看,对外商投资分类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这种大类仍然要存在,但是根据新的承诺,要作相应的调整。比如说,过去我们对商业批发是禁止类,根据现在的承诺,就要考虑像这类项目要从过去的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再比如在股比方面,现在有一些规定,今后可能要根据新的情况调整,如国内商业,目前规定,中方必须控股,今后来看可能会灵活,有些业类如连锁经营要中方控股,但对单店经营要考虑允许外方控股。
总的来讲,国家对重点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国家仍然要保持必要的控制权,在坚持开放的前提下,仍然要加强引导。还有一些专项政策,比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如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中的有些条款可能要修改;对外商投资自求外汇平衡的要求,今后可能要按照鼓励出口加以调整,对于外商投资进入一些过去很少进入的新领域,如电信行业,没有相关的法规可以依据,要抓紧制定相关法规;对外商投资企业,今后按国民待遇原则,可能要更多地利用国内的信贷,现在我们的银行还没有具体的办法,究竟按什么原则来掌握,也要及时研究并制定措施。当然在外商投资更大规模进入中国的情况之下,对于如何有效的禁止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对哪些行业仍然属于我们要保护的幼稚行业,并充分利用过渡期,都要抓紧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并提出促进我国企业加快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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