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外贸报告(2001年第七期) |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
关键字:利用 外资 |
日期:2001年07月25日 |
朱镕基: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7月4日下午的全国外资工作会议全体会议上说,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代表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肯定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成绩,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要把利用外资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效益相结合;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相结合;同扩大企业出口,发展外向型经济相结合。在当前引进外资规模已经相当大(名列世界第二)和国内资金(包括外汇)相对充裕的新的条件下,应当把外资工作的重点从单纯吸引国外资金为主转移到引进先进技术、引进现代化管理、引进专门人才方面来。
朱镕基还强调,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改进利用外资工作方式。政府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属于企业行为的招商引资工作上,而应该在改善投资“软环境”上下大功夫,包括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法制等方面。中央关于引进外资工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都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竞相出台各种名目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会议指出,进入新世纪,我国开始实施“十五”计划,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着新的历史任务,经济结构调整是“十五”计划的主线,利用外资要紧紧围绕这一主线,着力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际竞争力。
会议强调,在新形势下吸收外资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为调整产业结构服务。鼓励外商投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利用外资要从一般加工工业为主转为侧重于高新技术产业;从以工业为主转为着重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包括金融、贸易、信息、咨询、广告以及资产评估、会计、律师、广告等中介机构。要在科技、教育等领域扩大利用外资,还要鼓励外资投向环保、旅游业。
第二,积极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鼓励跨国公司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中国投资,积极探索外资参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和重组部分不良资产的新途径及其管理办法,促进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第三,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发展国内配套产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对外合资合作,为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配套;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权,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第四,抓紧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政策。继续扩大西部地区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
第五,积极探索和拓展利用外资新方式。在继续有选择地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采用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方式吸收外资,继续支持素质高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到境外上市融资。
第六,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这是提高外资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也是巩固利用外资成果的必要条件。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引进外资。吸收外资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充分考虑市场、技术等因素,由企业承担责任。行政领导绝不能越俎代庖。各地要对自行制定的吸引外资的政策和做法认真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维护外商合法权益。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增加政策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吸收外资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外资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利用外资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适应新情况,认清新形势,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开创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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