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外贸报告(2001年第三期) |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
关键字:外经贸 |
日期:2001年03月25日 |
外经贸部大力整顿和规范外经贸秩序
随着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与外贸经营权的逐步下放,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形成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多层次、多渠道的外贸经营格局。随着各类外经贸经营主体间竞争的加剧,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外经贸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各类外经贸活动的监督、指导与规范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外经贸秩序,进一步净化外经贸发展环境。
目前外经贸部在整顿外经贸秩序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外贸经营管理体制。1、从严治政。充分发挥“金关工程”作用,加强完善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系统,完善对企业信息的记录与跟踪,并通过年审制度,加强对各类外经贸经营主体的监督与管理。如对外商投资企业规范其市场准入行为,通过联合年检制度,加强核查,查处“三无”(无资金、无经营场所、无机构)企业,近期将与国家工商局联合予以公开取缔。2、依法开展反限制竞争的监督核查,防止出现经营者滥用支配地位、强制交易等限制竞争行为。3、完善商品管理制度,引入公开招标机制。
(二)严厉惩处进出口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00年底,外经贸部累计共处罚321家涉及走私、逃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其中,内资企业115家,给予警告的59家,暂停外贸经营资格的22家,取消外贸经营资格的34家;外资企业206家,给予警告的54家,暂停办理进出口业务的144家,停办进出口业务的8家。对处罚企业的名单予以媒体曝光,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配合全国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外经贸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外商的合法利益。外经贸部已制定《外经贸部配合全国打假工作方案》(已报国务院打假办),并拟订了《外经贸领域全面加强打假治劣的实施方案》,将进一步落实。 打假的同时,外经贸部积极进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对外宣传工作。
(四)综合整治重点商品的进出口经营。1、针对大宗资源性产品存在的多头对外、低价竞销等现象,外经贸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研究行业综合治理措施,从开采、生产到出口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如钨、锑、石蜡、对日本的稻草及煤炭、焦碳、稀土等。2、建立部省的商品协调管理机制,加强推动行业自律方面的工作。如轻重烧镁等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的商品多属国内产大于销,经营秩序混乱,遭国外反倾销案件多,针对这一情况,外经贸部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鼓励企业自我合并,实行规模经营,对外联合报价、联合成交,经营秩序已明显好转,实现了出口创汇与效益的双丰收。
(五)加强对外承包劳务与援外项目的管理。去年,外经贸部在全国范围内重新清理核准具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通过建章立制,加大了对承包劳务市场的管理和对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援外项目的管理方面,建立了援外项目企业的资格认定制度,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完善援外项目的招投标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加强立法,制止低价出口行为,建立应对我出口商品反倾销的预警机制。外经贸部已拟定了《制止低价出口行为的若干规定》(拟于近期发布)。
(七)整顿清理挂靠经营、借权经营,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去年,外经贸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骗取出口退税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关于重申规范进出口企业经营行为严禁各种借权经营和挂靠经营的通知》。
(八)整顿边境贸易秩序。今年以来,我对越边贸出口商品中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有少量假冒伪劣商品通过边贸途径流入越南,影响了两国边贸的正常开展和中国商品的对外信誉。为此,外经贸部于去年11月,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越南边境贸易出口商品质量管理的通知》,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中越边贸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了中越双方企业推荐机制、中越双方协作机制、假冒伪劣商品投诉索赔制度。
(九)通过商会与协会,加强行业协调力度和企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落实奖惩机制和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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