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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外贸报告(2001年第三期)
栏目名称:形势分析
关键字:外经贸
日期:2001年03月25日

全国具有外经贸经营资格的企业已达3.2万家


截至2001年1月底,经外经贸部核准的各类外经贸企业(不包括三资企业)累计达14057家。其中外贸流通公司8019家,外经企业1460家。加上各地登记的生产企业和特区、浦东自批企业,全国具有外经贸经营资格的企业已达3.2万家。特别是自今年1月1日外经贸部降低私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标准,与公有制生产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以来,获权私营企业成倍增加,仅1月份,就有82私营生产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资格。截至1月底,经外经贸部批准,全国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已达到978家。
  2005年我国外贸总额要达到6800亿美元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五”计划纲要(草案)提出, “十五”期间要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更好地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努力扩大货物和服务出口,2005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要达到6800亿美元。
  《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继续扩大大宗传统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出口,不断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2005年机电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50%左右。
《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扩大加工贸易出口。继续规范发展边境贸易。大力发展承包工程、设计咨询、技术转让、国际旅游、国际运输、航天发射、教育文化和金融保险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逐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努力实现大宗产品和重要资源进口来源多元化。加强口岸查验、税务、金融、保险和运输等对进出口贸易的服务功能。要严厉打击走私、逃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维护对外经济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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