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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投资报告(2001年第八期)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关键字:投资 审计 投资项目审计
日期:2001年08月20日

审计机关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今后5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将严肃财经法纪,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集中力量揭露和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当前财政秩序混乱,有法不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会计核算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不合法,财政管理不规范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为此,全国审计机关计划在5年内,使预算执行中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深入揭露和反映当前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的问题,促进财政部门不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同时,通过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防止和纠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全国各级审计部门将重点对财政、税务、海关、国库等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要达到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过5年的审计,要在保证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做到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同时,要使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有根本性的好转,不出现大的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对于专项资金审计,国家审计署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科学教育资金、资源环保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经过5年的审计,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显改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的问题明显减少,严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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