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投资报告(2001年第一期) |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
关键字:外商投资 矿产资源 政策 |
日期:2001年01月20日 |
我国出台政策鼓励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
我国政府决定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在京请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情况。
矿业是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鼓励外商前来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不断改善政策与法律环境,特别是在吸引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政策法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非油气矿产资源方面的对外合作一直进展不大。据统计,1997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总量450亿美元中,只有9.4亿美元进入“采掘业”,仅占2%,这与中国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
近日正式对外公布的由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进一步开放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允许外国公司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二是加大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支持力度。对外商投资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三是鼓励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对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这一领域进行特殊鼓励和优惠。四是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对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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