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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投资报告(2001年第一期)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关键字:外商投资 西部 优惠政策 西部开发 对外开放
日期:2001年01月20日

鼓励外商投资西部优惠政策出台


  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士表示,中国已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向西部地区投资。
  最近国家在制定西部开发政策中,进一步扩大了外商投资的领域,拓宽了外资投入的渠道。鼓励外商投资西部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它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
  一些领域的对外开放,允许在西部地区先行试点。允许在西部地区进行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支持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积极探索以中外合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方式引入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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