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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金融报告(2001年第六期)
栏目名称:发展战略
关键字:银行改制
日期:2001年06月25日

国有银行改制的关键:股权适度收缩


  我国国有独资银行历经了有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换历程,公司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重要法律的出台推动了国有独资银行的商业化发展。但要使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必须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制。而要真正地落实国有独资银行的改制,需要国家创造条件,也需要在具体的方式方法方面进行设计。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定位:体制和制度上的创新
  产权结构的单一及国有产权的固有弊端,是国有独资银行难以摆脱困境的根本症结所在。这一症结的根除,只有借助体制与制度的创新。从国外对国有独资银行改造的实践来看,如法国对里昂信贷的改造、印度对其国有独资银行的改革等等,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根本出路是银行体制与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的根本点在于通过股份化改造,在银行的产权体系中引入民营化的股权,使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得到真正的完善。在我国,存在种种阻碍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化改造的力量,但如果过于迁就这些阻碍力量,则势必延误改革的时机,加剧改革的成本。就金融业的改革而言,局部范围内的主动改革成本与风险要比处于危机阶段的系统性被动改造的成本与风险大。法国、印度的经验与印度尼西亚、韩国、日本的教训就是明例。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前提与条件:理念与法制的革新
  我国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重要障碍是理念与制度方面的障碍,制度上的障碍较为突出的是法制方面的障碍。传统理念认为:金融业是国家经济的命脉部门,国家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的有效性都离不开金融部门;而且金融部门具有高度的风险,通过私营的体制来运作可能使风险难以预见和控制。尤其是一些国家金融部门改革带来金融危机的教训为反对银行改革提供了证据,而我国在现有体制下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成功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倾向。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金融部门低效及潜伏的危机并不可能通过现有体制来克服和避免。从金融体制比较健全、金融秩序相对稳定国家的经验来看,金融部门未必只有在国家的绝对控制下才能稳健地发展。我国一系列的改革经验表明,传统理念中应由国家控制的产业,不也一步一步地向民营化的方向发展?当然金融改革肯定会有风险,但是在国家和政府主导下展开,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在法制方面,我国既有的法制对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障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首先是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混业经营方面的限制。这种规定势必妨碍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展开。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现有特点及国有独资银行的资产现状决定了国有独资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很难一步到位地落实,而需要结合债转股、股权切离及关联控股等方式来实现,也需要适度吸收非国家资本的注入。其次,资本市场中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性问题方面的障碍。我国资本市场的既有法制(如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的有关规章)对国有股、法人股流通有限制性的规定,这势必妨碍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国有股权优化性配置与转让,也会影响国有独资银行利用资本市场来加快改进的步骤、妨碍国家采取有效的措施节省改革成本。再次,企业资产重组方面的法制缺陷。这种状况必然妨碍国有独资银行及有关国有企业债权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阻碍国有独资银行在优化资产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
  有鉴于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推行必须以理念和制度的革新为前提和条件。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目标:构筑效益与规模并举的现代商业银行
  在现有的商业银行竞争日益加剧的国际环境中,有的学者认为,股份制改造势必导致国有独资银行规模经营效应的丧失,尤其是当今银行业兼并浪潮迭起,改制可能影响国有独资银行的规模效应。其实这种忧虑是多余的。因为,国有独资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并不是简单地将银行解体或分离成相互独立的实体。股份制改造是以构筑效益与规模并举的现代商业银行为目标,不是仅为了改制和解决效益问题,而忽视银行的规模效应。国有独资银行在改制过程中是有必要对银行的资产进行重组,也有必要通过局部性的资产剥离来实现改造。但是这些剥离或分立,并不是简单地分割成互不相干的实体,而是在核心实体的周围构筑一个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体系。国有独资银行的规模效应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减损。相反,可以通过银行资产的优化配置与组合,促成相对独立实体的治理结构合理化,也使集团化的规模效应达到最佳体现。为此,国有独资银行的改制必须处理好分离与结合的关系,要防止因分离引发对规模效应的损害。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关键:国有股权适度收缩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关键在于国有股权的适度收缩。首先,国有股权的适度收缩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前提。国有股权的垄断性地位使得政府干预银行经营的问题无法解决,银行的经营目标必然地含纳政府的行政目标,企业的根本目标——赢利随时都有可能被政府的行政目标所牺牲。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实践也表明,当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惟一或持有绝大多数股份时,要有效地实现政企分开是不可能的。其次,国有股权的适度收缩是解决国有独资银行改制成本巨大之难题的重要手段。因为通过适度的收缩国有股权可以吸收非国有股权投资者资本的注入,以缓解国有独资银行资本紧缺问题。再次,国有股权的适度收缩关系到政府和民众对传统国有股权理念的更新问题,这可以说是国有独资银行改制中的难点。事实上,目前有关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讨论中,就有不少人怀疑国有股权收缩的可行性,有的人甚至提出在近八年内不宜谈国有独资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把握国有股权的适度收缩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适度收缩是有一定限度的收缩,而不是全面的收缩;其二,适度的收缩应能促成非国有股权投资者对国有股权的有效制约,以使改制后银行的治理结构合理化、科学化;其三,适度的收缩是一个过程,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来达到,但不应过于延缓。国有股权的收缩不仅是国家投资者主动退出的过程,也是非国家投资者自愿进入的过程。由于历史原因所导致的理念障碍及国有独资银行资产不理想的现实,国家的退出有一定的步骤,非国有投资者进入也有一个接受过程。为此,国家必须对国有股权退出的可行性、具体步骤、操作程序及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论证和分析。
  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重要契机:中国加入WTO及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
  自从我国与美国、欧盟达成协议后,我国加入WTO的日程就指日可待了。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制度将按照我国“入世”的承诺作出修改和规划,也为外资银行机构的进入大开方便之门。这种背景之下,国有独资银行的改制问题便不是国家愿意与否的问题了。在外资银行竞争的刺激与激励下,国有独资银行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首先,WTO法律框架下,金融法律制度与政策的透明及开放性将推动我国金融法制变革的进程;其次,外资银行在对外经营与内部管理方面的高效率特点,将成为国有独资银行发展的压力和动力,尤其外资银行在管理上的高效率及利用、争取优秀人才方面的灵活机制,都将构成对国有独资银行相关机制的重大冲击;再次,中国的入世还会为非银行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更好的环境,这也间接地推进国有独资银行改制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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