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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金融报告(2001年第六期)
栏目名称:金融政策
关键字:股票上市 新规则
日期:2001年06月25日

股票上市实施新规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自6月8日起发布起正式实施。两交易所原《股票上市规则》同时废止。
  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修订主要新增内容有:
  一、中对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的程序、信息披露、宽限期的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与程序等作了规定,明确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时点及披露次数。
  二、增加了长期停牌的规定。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债务重组,一次性停牌不超过30天,连续长期停牌累计达到90天且公司未申请复牌的,其股票参照PT股票交易方式。不确定因素消除的,恢复正常交易。在长期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两周公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停牌直至公司改正为止。
  三、分阶段披露的重大事件的范围,更强化了重大事件披露的监管。
  四、扩大了关联交易的披露范围。其他修改内容主要有:无论公司的董事、监事承诺与否,所有董事、监事有义务履行《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承诺的事项;增加了发行人在上市前的信息披露范围,发行人除必须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披露《上市公告书》外,要在指定网站刊登《公司章程》;收购出售资产的披露增加了对交易本身所带来的收益的披露标准,增加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披露事项;明确了对董事承诺、股东承诺、公司承诺的披露与监管;例行停牌有所减少,主要是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布日一般不停牌,除非决议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增加的特别处理的其他情形;对于亏损公司特别处理的撤销规定,要求主营正常,且扣除非经济性损益后利润为正数。
  深交所《上市规则》的修订内容包括:
  对上市规则中的有关程序进行了规定;将原PT公司恢复上市需ST一年的规定改为PT公司恢复上市即可恢复正常交易;根据财政部近期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修改了相应的内容,将“关联交易”的定义修改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使其与会计准则的定义保持一致;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可申请其股票停牌,以避免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因无法确保消息保密而导致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在要求收购、出售资产事项须进行分时点披露的基础上,也要求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及其他事件分时点披露;对上市公司申请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报送的材料和须披露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说明、董事会关于新项目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有关的风险与对策等情况的说明及其他内容;另外,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控股股东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职责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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