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购 意见反馈 样刊查看 报告定制
  
报告名称:中国金融报告(2001年第三期)
栏目名称:金融形势
关键字:国债
日期:2001年03月25日

财政部3月1日起发行600亿国债


  财政部2月28日发布公告,拟于3月初发行2001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发行总额为600亿元人民币。
  财政部公告称,该期国债期限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其中三年期为480亿元,票面利率为2.89%,五年期为1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4%。
  该期国债发行期为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3、4月份各发行300亿元。该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在购买该期国债后,投资者如需兑现,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各购买网点均按兑取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不满半年的不计息;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81%计息;持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年利率1.98%计息;持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2.61%计息;五年期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97%计息;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3.06%计息。
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该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尚未发行的该期国债提前兑取时的分档利率,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