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金融报告(2001年第一期) |
栏目名称:国际动态 |
关键字:整顿金融机构 韩国 |
日期:2001年01月25日 |
韩国采取措施整顿金融机构
韩国政府去年12月18日命令6家资不抵债的银行销毁现有的全部股票,以便为在今年2月完成金融结构调整扫清道路。
被命令实行这一完全减资措施的6家银行是韩光、汉城、平和、光州、济州和庆南银行。根据这项命令,韩国政府过去向这些银行投入的8.3万亿韩元(约1200韩元合1美元)公共资金将变成一堆废纸,其他投资者也将蒙受重大损失。
与此同时,韩国政府决定在今年初向这些银行重新注入7万亿韩元的公共资金,使它们的自有资金达到国际清算银行所规定的10%的比例,并把过期3个月未偿还的信贷比例降低到6%的水平。同时,政府还决定采取有关措施努力减少小额投资者的损失。
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最近对这些银行进行了资产调查,确认这些银行已经资不抵债,并且没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恢复正常经营。根据这一调查结果,韩国政府发布了上述命令,同时批准了这些银行提出的改善经营计划,并把批准这一计划作为这些银行加入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
整顿亏损银行并把这些银行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同时鼓励业绩优良的银行进行自律和合并以提高竞争力,是韩国进行金融结构改革的目标。韩国总统金大中认为,在采取这些改革措施后,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将得以恢复,金融市场的机能也将实现正常化。金大中过去曾多次表示要在今年2月完成韩国的金融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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