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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工业报告(2001年第七期)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关键字:汽车 汽车工业 “十五”规划
日期:2001年07月29日

“十五”规划:在竞争中发展汽车工业


  ●《规划》提出力争到2010年使汽车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规划》以结构调整为主线,重点强调了“在竞争开放中自主发展”、“公平竞争”、“对外开放”这样三个原则
  ●《规划》提出要充分运用适应市场经济的技术法规、规章、规范等手段引导行业发展和管理汽车产品准入
  国家经贸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汽车等13个行业的“十五”规划。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指出: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我国汽车工业要坚持走开放竞争与自主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优强企业加快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增强国际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规划》提出的总量及结构调整的目标主要为:在总量上,到2005年,汽车产量为320万辆左右,其中轿车产量为110万辆左右,汽车工业增加值为1300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1%左右,汽车产品基本满足国内需求;在组织结构调整上,到2005年形成2~3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初步建成与国际接轨的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其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并有部分出口。培育5~10家初具国际竞争力的零件大型企业集团,关键零部件前3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零部件出口产值占其总销售额的20%;在产品结构调整上,到2005年轿车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从2000年的29.2%提高到35%以上,柴油车从29.7%提高到35%左右,代用燃料车达到总产量的2%以上;在技术结构调整上,到“十五”末期,初步建成2~3个国家级整车开发中心,形成载货汽车以我为主、轿车以联合开发为主的产品开发能力,能够开发出具有一定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型轿车等产品。
  在发展思路上,《规划》提出“十五”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坚持开放与加快自主发展相结合,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内市场需求。《规划》重点强调了这样三个原则,即必须坚持在竞争开放中的自主发展原则;必须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
  《规划》提出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一批重点产品。要集中支持已形成一定基础、批量为引进车型配套、影响整车性能的关键总成和系统零部件产品,重点发展排量1.3升以下,百公里油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售价8万元左右,符合国家安全、节能、排放法规及私人用车要求的经济型车;二是大力采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三是坚持扶优与汰劣相结合,加快组织结构调整;四是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支持一批重大项目。
  在政策措施上,《规划》提出要规范培育汽车市场;推进法制化管理;引导和促进大集团的形成;加强自主开发能力建设;促进零件工业发展;加强对外合作,努力扩大产品出口;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出要以我国加入“98全球车辆法规协定”为契机,以安全、环保、回收为重点,尽快健全我国汽车工业产品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道路车辆法”的立法工作。要充分运用适应市场经济的技术法规、规章、规范等手段引导行业发展和管理汽车产品准入。要尽快制定、发布汽车产品型式认证技术法规,制定、执行日益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制定汽车节能的国家技术逐步建立汽车节能的体系,力争使我国汽车法规、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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