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工业报告(2001年第三期) |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
关键字:钢铁 外贸政策 |
日期:2001年03月20日 |
我国钢铁外贸政策面临调整
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国钢铁行业的外贸政策面临重大调整。“这种调整是适应新的国际贸易形势的,也是将来加入WTO的要求。”钢铁行业的一位高层管理人士说。
据介绍,目前中国对钢铁外贸实行限制进口的主要政策有:限量登记,指定经营,“以产顶进”;鼓励出口的政策主要有:出口退税,优惠贷款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称,为适应未来加入WTO的要求,上述政策将受到调整或被取消。
这位人士分析认为,限量登记可能年内取消。根据WTO的规则,允许各成员国对本国产品的进口实行自动登记,以便对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而不允许借此对进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承诺取消钢铁产品配额和许可证,欧、美、日、韩等国对我国目前实施的限量登记政策非常敏感,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据权威专家预测,如果我国年内能够加入WTO,此项措施将改变。
这位人士同时指出,指定经营取消后如何控制进口成为紧迫课题。根据承诺,中国将在加入WTO 5年内取消钢铁企业的指定经营,即到2005年所有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都可经营钢铁贸易。指定经营一直是我国控制钢铁产品进口的有效手段,取消之后将使以行政手段控制进口更加困难。在入世后的5年内应抓紧时间尝试用市场手段调控进口,保证指定经营取消之后我国钢铁贸易不至于失控。
据业内人士指出,“以产顶进”的现行办法是:经批准的钢铁企业将钢材卖给加工出口企业,将免征17%的增值税。这项政策对缓解市场的供求矛盾、改善品种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企业效益无疑具有重大意义。该政策虽从形式上看并不明显违反WTO的规则,但实质上这是一项进口替代政策,属于法规“灰色区域”,一旦加入WTO肯定会受到其他成员国的质疑。所以,钢铁企业应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尽快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拓市场,完善售后服务,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争取长期占领这块市场。
此外,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也将有所改变,出口退税率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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