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中国工业报告(2001年第二期) |
栏目名称:政策动态 |
关键字:轻工 |
日期:2001年02月20日 |
未来15年轻工技术政策要点
经济、技术发展目标
造纸、食品、皮革、陶瓷等轻工主要传统产业生产技术、装备、产品品种和质量、生产效益和效率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
家用电器、洗涤剂、食品添加剂、塑料制品、新型电池等轻工新兴产业生产技术、产品品种和质量、生产资产和效率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末水平。
科技进步对轻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到2005年达到55%。
轻工系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15%以上。其中造纸工业降低15%以上,食品工业降低60%以上,皮革工业降低30%以上。到2005年使轻工业生产对环境和生态的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技术政策总则
贯彻我国科技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促进技术进步,推动轻工业经济。
加强技术创新,大力采用和推广应用世界先进的高新技术,改造和优化轻工业传统产业,发展轻工业新兴产业,使之尽快实现先进的集约化生产,提高轻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发展轻工高新技术,使之尽快产业化,培育轻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轻工企业要建立健全科技开发机构(有条件的要成立技术中心)和加大科技投入,逐步使自己成为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投入的主体。
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的有机结合。
科研院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进入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成为科技型企业,成为行业的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标准中心、检测中心。科研院所也可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中介机构或转为区域技术开发中心。
积极支持采用和推广先进、成熟、实用的科技成果,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各类科技项目应立足于自筹资金,自主投入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国家轻工业主管部门视项目的类别、重要性和技术难度等情况分别推荐列入相应的国家科研计划,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
鼓励和支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实行ISO9000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创建著名品牌。
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科技进步作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国家轻工业主管部门对研究、开发并应用于实际生产、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按期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
通过推广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等技术改造和开发新产品,限制和逐步淘汰耗能、耗材大,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对污染严重、不符合环保法规、难以改造的企业坚持予以关、停、并、转。
至2015年技术发展方向
不断采用国内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改造轻工传统产业,争取到2015年使轻工传统产业生产技术和装备、产品品种和质量、生产效益和效率整体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不断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使家用电器、新材料电池、新型洗涤剂、新型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功能食品等轻工新兴产业生产技术、产品品种和质量、生产效益和效率整体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不断采用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技术,使所有轻工行业基础做到清洁生产,无“三废排放”。特别是轻工造纸、食品、制革3个重点行业做到全行业达标排放,使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完全得到控制。
不断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技术含量、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的新产品,到2015年使全轻工行业新产品产值占轻工业销售总额的50%。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加强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保持产品高质量,做好售前售后服务。争取到2015年末创建国际知名轻工品牌不低于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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