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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1年第九期)
栏目名称:专家解读
日期:2001年09月25日
《汽车消费政策》:前路并非坦途
政策浮出水面
国家计委日前向有关部门和汽车生产企业下发了《汽车消费政策》(征求意见稿),由于凡是涉及到购车上牌、税费收取及使用、停车管理、汽车使用环境等在内的政策基本上都已列入其中,而这些政策又将对汽车生产、销售和使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稿一出台,便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汽车消费政策》目前还未正式出台。
有关主管部门表示:现在大家看到的《汽车消费政策》仅仅是征求意见稿,还需征求有关部门、汽车生产企业对该稿的意见,然后经过多方讨论和修改,最终上报国务院审批后正式出台,至于何时定稿、何时出台目前还无法确定。因此,不能用征求意见稿中的某些内容去误导广大消费者,使消费者感到这一政策立马就要实施了。
顺利出台不易
按理,制定《汽车消费政策》首先是让消费者从中受益,然后生产厂家受益,最终使中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来,国家从中受益。
但基于我国汽车工业和汽车市场的现状,要达到这一目的还有一定难度。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国家鼓励使用小型节能载客车,汽车消费者购买百公里油耗低于4升、总长度4米以下、总宽度1.7米以下,并通过国家认证的载客车,可获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费(税)和免征汽车消费税的优惠”;“国家将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结构,对装有3升以上发动机的轿车消费税税率适当提高,装有1.3升以下发动机的轿车消费税税率适当下调。”
而现实是,目前市场上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车型只有天津夏利、长安铃木奥拓、吉利汽车等几种“非主流车型”,数量非常有限,而国家重点支持的三大汽车集团基本上享受不到这方面的优惠,因为它们均不生产1.3升以下的汽车,而且目前这方面的规划现在也没有,即使现在着手制定这样的规划,一款新车从准备到上市最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就是说,三大汽车集团和骨干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
前不久,国家经贸委出台了《汽车工业“十五”规划》,其中提出“要重点扶持成立两到三个大型汽车集团。”如果《汽车消费政策》不能让三大集团享受到优惠,这些企业肯定会提出自己的意见,那么政策的出台就不会很顺。
另外,消费者也不会从这一政策中马上得到实惠,因为他们中现在大多数“钟情”的还是桑塔纳、捷达、富康、别克、雅阁等这些骨干企业生产的产品,而购买这些产品并没有优惠。
落实起来更难
早在1994年7月,国家计委提出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成为我国第一个产业政策,但在此后6年多的时间里,其贯彻实施中并不尽人意。
为规范市场,国家计委去年在全国曾要求取消238种汽车收费项目,结果是许多地方照收不误,乱收费依然是此消彼长。一些社会所关注的汽车消费热点问题,如北京的停车泊位费、上海的牌照拍卖、广州的停车费等仍困扰在广大汽车消费者。
《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必然会损害许多部门和地方的既得利益,因此要真正落实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颁布后,国家就一直想出台《汽车消费政策》,与之配套,共同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历经6年的“坎坷”,现在终于有了眉目,这一点让人兴奋,但从这一艰难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指望《汽车消费政策》顺利出台并让消费者马上得到实惠并不是很容易的。
中国汽车工业直面行业准入
6月25日,国家经贸委公布了《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明确提出通过兼并重组,“集中扶持一汽、东风、上汽集团等优强企业尽快壮大实力。”由于旧体制项目审批、目录管理的种种限制。一批“行业外”汽车企业生产的轿车,如浙江吉利、江苏悦达等,尽管物美价廉有市场、尽管环保安全双双达标,在主管部门新近取代“目录”的“公告”中却榜上无名,新产品无法投产销售,企业面临被窒息而亡的境地。有人认为,牺牲是不可避免的,“回头去补竞争的课,时间搭不起,国有资产损失不起。”
然而,回避了竞争,中国汽车业就能做大、做强吗?国家作为出资人,引导大型国企从脱困起步,进而打造“国家队”,自然顺理成章。但是主管部门应该有这样的眼界和心胸:扶植“三大”的同时,允许“行业外”的汽车企业参与竞争。起码为“国家队”留下一批“陪练”。作用是:发挥新兴汽车企业机制灵活、无须国家承担投资风险的“鲇鱼效应”,打破原有格局,搅活中国汽车工业的一潭死水。如果关上门连“陪练”都不敢过招,五年“保护期”一过,国门一开,能在全球化竞争中生存,岂非一厢情愿。谈到实行开放的投资体制,允许新兴汽车企业参与竞争,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陈祖涛语出惊人:如果继续控制行业准入,那就相当于用行政权力保护了一块市场,将来拱手让给国外汽车制造商。陈祖涛提出,只有投资充分才能使汽车工业在国外产品竞争面前有竞争力。也就是说,只有过剩才有竞争力,这在我国家电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得到证明。
总结40多年计划经济管理的弊端,许多专家强烈要求,还汽车工业作为竞争行业的本来面目,在开放中确立大国竞争优势。让一批新兴汽车企业得以“准入”汽车产业,让近百个名存实亡的企业在竞争中淘汰。改革政府事无巨细的垄断性管理为行业自律,放开国内多种投资渠道,让充裕的民营资本进入长期缺血的汽车工业,创造积极而充分的国内竞争环境。当然,政府的管理是断然不能松懈的。关键是制定规则、当好裁判。比如在环保、节能、安全与高新技术含量等方面要设置一定的技术门槛,防止各地汽车厂一哄而上,避免低水平重复的弊端就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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